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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ppp (妳不懂我在想什麼)》之銘言: : 抱歉,本版首po,不太會編輯 : 所任職之半國營分公司部門的長官幾乎每天以「白癡、智障、幹你娘」對待 公營事業還有幾個可搭配反制方式。 1,向主管機關或上級單位申訴檢舉。 2,向民意代表申請、投訴。 3,向地方政府督導部門申訴。 : 而小弟有兩個證據 : 一是錄影的謾罵「幹你娘北七喔」但只有我們兩個 印象中要「公共場所」或「三人以上」。 不確定可以請教律師,也可以直接提告。 : 二是在副主管面前對我謾罵「你係北七喔,你是智障喔」好幾次,但沒有錄影,他們兩個 : 交情算好 不會願意幫你佐證的證人,建議你先排除列在你舉證清單。 「沒印象、沒注意、沒聽到……」 不算偽證。 : 多次表達我不喜歡這樣被對待,然而轉而對業務上的刁難,以及別人面前難看 口說無憑。 當時對話截圖等,你有幾分證據,檢察官或法官、稽核或審察單位才會聽幾分話。 我們都不認識雙方,只能看證據採信。 : 而小弟是在是身心受盡折磨想為自己情緒找個出口 口說無憑。 就診紀錄、健保收據、診斷證明等,有留底存證嗎? 簡單說,如果你真是身心俱疲,還要即時就醫並保留證據。 但如果你「只是感覺自己身心俱疲」,為何不就醫?為何不取證? : 本公司算是有標準的投訴程序,但是就我所知,總公司有幾個人跟他爸爸很要好,怕被搓 : 湯圓 看單位、對方親友團相關單位人數、他們家喊水結凍的秒數。 如果你那麼悲觀,就離職不必申訴。 台中粽都能停產四年…… : 小弟想法是先跟分公司長官投訴,要到副主管人證證明,加上自己的錄影存證,然後自己 : 再去法院提告,不知道這樣可不可行 : 希望能得到各位大大的建議指點 : 先拜託及謝謝各位了 我覺得你的理解認知可能有混到火星人的血…… 這樣比喻你可能比較能理解: 向長官投訴叫回家哭給雙方家長聽要家長主持公道。 要到副主管人證證明叫跟雙方家長說他哥哥知道實情。 (案發現場都能見死不救的人,還是跟他親,不知道你哪來自信他會作證幫你?) 家長還沒處罰你就跑去派出所報警。 我不知道你到底想要的是什麼?(不必回答,我指的是你搞不清楚自己重點。) 要繼續任職、無法調單位、道歉即可,申訴。 蒐證充分、可以調單位或離職,一口氣比一口飯重要,提告。 又申訴又提告不是不可以,但你的狀況不是相輔相成的手法,而是脫褲子放屁。 如果你思路如此,我覺得你影片提告也可能告不成…… (看法檢跟人品,告的成告不成都可能。) 個人感覺,主管罵的不是你的人格,而是你的思維邏輯,回文完突然覺得他們說的 很有感覺XD -- 有本事歡迎提告,不必一再重複不斷的提醒我, 給我有效聯絡窗口,查核屬實願提供被告個資。 都這麼配合還在等什麼?趕快報案按鈴申告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7.140.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0361816.A.FD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