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之前被詐騙,報警後有抓到車手 後來我們在法院談好和解 對方要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按月支付和解金 調解筆錄上有載明「如有一期未屢行,視為全部到期」 現在對方付了一期後,第二期未按時支付 請問我現在要如何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具體行動應該怎麼做? 我和對方在不同縣市,當初我是大老遠跑去對方戶籍地的法院談和解,現在我該不會還得 再跑一次吧? 另外,對方曾說,他已被判刑,若入監服刑後就沒能工作賺錢了,屆時就沒錢還我了。我 想問,倘若對方真的被關了,我就真的沒輒了嗎? 再拜託請幫幫我解答上述疑問,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226.2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0655806.A.128.html
JustSad: 明天問你的書記官,視同到期給他死。 02/02 23:04
rock0807: 你還有主嫌可以求償 前提是有抓到 02/03 09:45
wallachia: 你覺得詐騙的人品可信嗎? 02/07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