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aur176: 告不成。實話實說就好 02/12 23:26
→ wim1990: 就是濫訴想讓你怕而已,浪費資源又不懂法,這種人不需要 02/13 00:17
→ wim1990: 理他,照實說即可。 02/13 00:17
→ no1is5566: 感謝樓上幾位大大 因為第一次碰到真的有點嚇到。後續 02/13 00:58
→ no1is5566: 我就準備好所有交易跟對話紀錄去應訊,感謝 02/13 00:58
推 jay111101: 騙不懂的人啦!!其實你根本也不用準備什麼~~是要告你的 02/13 02:00
→ jay111101: 人要舉證,你只要等傳票來去開庭說明就好 02/13 02:01
→ jay111101: 說不定連傳票也沒~~就直接記不起訴處分書給你 02/13 02:02
→ maniaque: 拿著所有刊登跟交易資料,直接反咬比較快啦 02/13 11:09
→ ultratimes: 反告妨礙名譽比較快 誣告罪比較難成立 02/13 12:04
→ ultratimes: 所以別去告誣告,也別先告誣告萬一失敗也不能重告 02/13 12:04
→ ultratimes: 因為會有一事不再理的問題,所以一開始就要選對法條 02/13 12:05
→ KHlawtel: 保存交易資料、對話就可以放心啦 02/13 16:07
推 iamasoldier: 不用理他 02/13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