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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l3284 (大象)》之銘言: : 信用卡,原本沒有簽名,簡訊通知電話被改成同居住地址的人的電話號碼。 : 所以被盜刷的當下,沒有發現…… : 平常鮮少使用信用卡,未發現信用卡遺失 : 帳單出來後,致電到客服中心,才知道電話號碼被改成同居住地址的人的電話。 : 這樣有觸犯偽造文書罪嗎? : 需要自己跟銀行端申請簽單資料嗎? 其實,有簽名還是沒有簽名,現在都不是重點,沒有簽名沒有卡片也可以使用他人的信用 卡片。 犯罪嫌疑人,是一個記憶力很好的傢伙,不用卡片也可以使用信用卡,以我為例,犯罪嫌 疑人是拿去住宿,只要有卡號、有效日期,他就直接拿來使用了。 當然很多人說身份證要收好,但是他在一次使用之後,不管是看看還是幹嘛,他都記憶起 來,然後再去客服做資料修改,什麼資訊都不會通知原手機號碼主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67.1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1642877.A.04F.html
iscu: 你在說笑嗎? 為何你會覺得保管信用卡不是你的責任 02/14 09:24
iscu: 卡號 有效日期是可以隨意散步的?? 02/14 09:24
Hermess: 別這樣。原po可能鍵盤報案吧。沒有信用卡安全碼要怎麼隔 02/14 10:23
Hermess: 空使用信用卡啦。 02/14 10:23
iscu: 很多地方可以不用安全碼就交易了 像是amazon 02/14 11:08
bluedolphin: amazon不用安全碼是因為儲存付款資料了吧 02/14 11:39
bluedolphin: 說到底還是原po自己沒有保管好重要個資及信用卡 02/14 11:41
bluedolphin: 而且在這邊抬槓也不去找銀行直接想辦法解決 02/14 11:41
xl3284: 不是報案不報案,他就是一個不怕被關的瘋子。我已經報案了 02/14 13:20
xl3284: ,但是報案之後,換我後悔了,現在的他以前可能都是緩起訴 02/14 13:20
xl3284: 或是易科罰金,所以沒有前科,我不知道他在哪裡,他確知道 02/14 13:20
xl3284: 我的家,我家人上班的地方 02/14 13:20
iscu: amazon不是儲存付款 你沒用過的卡片也是不用安全碼 02/14 14:29
Hermess: 我沒用過amazon。連第一次購物登記都不用安全碼嗎? 02/14 14:49
iscu: 沒錯 amazon覺得顧客方便比安全重要 02/14 15:18
Hermess: 瞭解。我覺得有點可怕。之前我也是信用卡資訊流出被國外 02/14 16:08
Hermess: 盜刷。但是銀行直接幫我全檔還特別致電給我詢問。 02/14 16:08
Hermess: 遇到這樣的問題就直接停卡重新申請不是最簡單嗎? 02/14 16:09
spirit119: 只有國內的網站才要求一大隊 甚至還會打電話去銀行照會 02/14 16:12
spirit119: 資料 02/14 16:12
spirit119: 國外的網站沒看過這樣的 (至少我用的) 02/14 16:13
Hermess: 可能真的間接證明台灣是詐騙天堂? 02/14 17:16
yesohya: 美國影集不是常見直接把信用卡掏出來說給人 帳算我的 XD 02/14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