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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簡單說賣二手機車, 在臉書po文寫的交易方式是: 試車付訂金25%>監理站過戶>付75%尾款 對方付我25%現金,大概6000元,口頭未簽約 兩天後,對方反悔了,要求全退,我有需要退訂金給他嗎? 依據: 民法第248條(收受定金之效力)之規定,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 契約成立。 QA→所以我們這樣付訂金算是契約成立嗎? 及民法第249條(定金之效力)第1項第2款之規定,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 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QA→我這種情況算是對方反悔,所以我不用退訂金給他嗎? 他說要找消保官,請問一下,會鬧到調解嗎?還是消保官就會跟她說不能退訂金了。不知道 我有沒有符合民法第248條和249條?謝謝。 QA→如果我一定要退錢給他,我就趕快退退就好,不希望花太多時間在調解。 QA→如果訂金是可以不退他的情況下,買家若突然改為想跟我買,我可以拒絕他嗎?(買家 已一次拒絕購買 要求退訂金) QA→承上,對方已先行反悔要求退訂金的情況下,我可以再約別人看車而賣給其他人?這我 向原買家索取的訂金,依民法249條,我要賠償雙倍訂金給他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144.2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1714700.A.87C.html ※ 編輯: yuyu1614 (220.135.144.215 臺灣), 02/15/2020 05:14:16 ※ 編輯: yuyu1614 (220.135.144.215 臺灣), 02/15/2020 05:21:00
maniaque: 你自己決定啊....02/15 09:17
maniaque: 你也沒寫對方反悔原因是啥....:D02/15 09:17
yuyu1614: 對方只說不買了,沒說明原因,想知道對方為了討還訂金02/15 09:34
yuyu1614: 向消保官申請調解會成立嗎?02/15 09:34
maniaque: 消保官也是把雙方抓來,應該也是問你打算怎樣吧...02/15 10:25
cute101037: 你都沒有其他沒寫出來的責任的話,你的想法都是正確02/15 14:19
cute101037: 的。 所謂沒寫出來,比如車子壞了,車子不是新的....02/15 14:19
cute101037: 諸如此類。02/15 14:19
cute101037: sorry,沒看清楚,二手車沒有車子是新的這個責任,換02/15 14:20
cute101037: 成比如,不能在約定日交車之類,哈哈02/15 14:20
saltlake: 二手車的話,也許面見了發現車況不如你當初講好的02/15 14:26
wyzsteven: 248跟249是兩個不同階段的法條,用途也不同,所以要先02/15 15:56
wyzsteven: 釐清下面兩個問題:1.還沒談到要不要買,光僅僅試車就02/15 15:57
wyzsteven: 要先給你25%?2.所謂「口頭未簽約」是指沒有書面簽約,02/15 15:57
wyzsteven: 但有口頭承諾要買受你的車嗎?02/15 15:57
不好意思 一開始我沒有寫很清楚~ 試車付訂金,也就是試車完對方也滿意,所以他給我訂金,雙方當下也說好隔天各自瞭解一 下監理站的過戶流程,再來彼此討論約何時過戶,並付尾款~~ 當下他也口頭承諾,很喜歡我的機車,所以要買車喲!只是沒有錄音而以~~ 其實我的車況很好,也沒改車,聽對方想要回訂金的口吻,吞吞吐吐的,感覺並不是認為我 的機車有什麼瑕疵不知道是錢湊不夠還是另有原因~ 補充以上,也謝謝各位為我說明! ※ 編輯: yuyu1614 (180.217.228.138 臺灣), 02/15/2020 16:53:07
dreamsletter: 針對消保調節的部分 他今天有錯沒錯瞎掰來亂 是消費 02/15 23:49
dreamsletter: 關係下起的爭議他就都可以申請調解 02/15 23:49
dreamsletter: 所以問題不是出在他有沒有理由 而是出在你是不是企 02/15 23:50
dreamsletter: 業經營者 你如果只是單純個別想賣自己的二手車 掉 02/15 23:50
dreamsletter: 不到消保法的範圍裡 02/15 23:50
dreamsletter: 然後1.的問題 你要賣他要買知道車哪台要賣多少你們 02/15 23:56
dreamsletter: 契約就成立了 這種定金的性質叫證約定金 作用就是如 02/15 23:56
dreamsletter: 果卻是交付的金錢性質是定金 他要唬你們之前梅買賣 02/15 23:56
dreamsletter: 車這黨事是他要證明而已 02/15 23:56
wyzsteven: 感謝原po補充,那麼: 02/16 09:06
wyzsteven: 1.你們契約成立,因為雙方試車後均同意買賣,248只是在 02/16 09:07
wyzsteven: 有定金交付的情況下將契約是否成立的舉證責任轉由對方 02/16 09:07
wyzsteven: 承擔(如樓上d大意思) 02/16 09:07
wyzsteven: 2.是的,此時可歸責於買受人,不必返還定金3.同d大 02/16 09:07
wyzsteven: 4.&5.過去法院多數見解認為,此時還是要由你定一個期 02/16 09:07
wyzsteven: 間向對方要求履約,對方逾期仍未履約你要再跟對方表示 02/16 09:07
wyzsteven: 解除契約,之後你才能確保自己賣給他人的不會反過來違 02/16 09:07
wyzsteven: 約;但開始有些新的見解認同在「明確拒絕給付」時,可 02/16 09:07
wyzsteven: 以直接解約,但是你還是要作解約的動作(常見的是發存 02/16 09:07
wyzsteven: 證信函)。 02/16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