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gagaga (呼嘎嘎)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和解後被反悔
時間Tue Feb 18 00:39:16 2020
最近離職被主管翻舊帳,想請教版上各位。
去年一月開公司的車出差回來停機械車位時,不慎擦到牆壁,造成車損。
後來主管有傳LINE訊息(有紀錄),希望我能負擔一半的修車費,我答應了。
之後有拿給他一半的金額(現金)。
隔一年後(也就是今年2020)我提離職,協調後也順他的意提前離開公司了
他突然問我要怎麼處理之前剩下的另外一半費用
請問各位我該怎麼處理?
照我理解,之前已經算達成和解了,都過一年多了才提,感覺不太合理。
所以我其實不太想理他了
請各位幫我解答,謝謝大家
P.S. 公司很小,主管算是公司負責人,車子也是他的,是10多年的轎車。
我向他詢問完特休是否會跟薪水在下個月一起入帳,便突然發飆翻舊帳...
真的很困擾,感覺他不想付特休沒放完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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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iscu: 可以跟他說 薪水沒照給就勞工局見02/18 02:00
→ iscu: 還有薪水不得亂扣。只有他沒給足就找勞工局吧02/18 02:00
瞭解 謝謝,不過想知道他要求的另一半賠償金 我不理他、拒絕付款 會有問題嗎?
推 yesohya: 算折舊五成搞不好多給了02/18 02:50
→ yesohya: 去國稅局問妳付這筆錢公司該拿啥憑證報收入02/18 02:51
→ yesohya: 沒拿到就檢舉她02/18 02:51
※ 編輯: hugagaga (42.77.178.228 臺灣), 02/18/2020 07: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