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ermess: 你可以不退點也不退費。但是不能申請退點又不退費 02/19 16:20
→ aaaRengar: 樓上下午好,明白了,以後就不跑退點程序了 浪費自己 02/19 16:36
→ aaaRengar: 時間...(汗 02/19 16:36
→ Hermess: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 02/19 16:49
→ Hermess: 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 02/19 16:49
→ Hermess: 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02/19 16:49
→ Hermess: 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02/19 16:49
→ aaaRengar: 是說七日的計算,購買當天算始日嗎0.0? 02/19 17:01
推 Bluesemen: 過了七天也不代表你沒義務,別誤解消保法的意思了,商 02/20 02:13
→ Bluesemen: 業經營請個法務比較實在 02/20 02:13
→ maniaque: 簡單講就是,看你當初怎樣跟對方協議的 02/20 15:58
→ maniaque: 原則上,在換到貨之前,你仍有履約責任在,你跟買家之間 02/20 16:00
→ maniaque: 不是單純交付一張兌換券,跟對方收錢而已, 02/20 16:00
→ maniaque: 你有權利跟客服退點,但你可以在扣除必要的手續費用後 02/20 16:01
→ maniaque: 返還款項予買家 02/20 16:01
→ maniaque: 手機打電話給客服,要錢的,花掉的時間成本,要錢的 02/20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