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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略目前狀況 阿祖輩的觀念認為兄弟姊妹住一起/隔壁容易有紛爭,所以跟認識的人交換了一塊土地。 那年代重情份,所以登記也沒確實。 最近收到國有財產局公文,說違法佔用國有地,要罰款、之後看是如何申請為合法(申請 方式還霧颯颯) 有詢問過代書,說只能交罰款、在跟政府承租。(代書還說這種事很常發生QQ) 我們家從79年開始入住,期間也有嘗試登記,但據父親說辦不過是因為登記資料連貫不上 ,所以一直都是登記XX物業(日據時代的公司之類的),代表人填爺爺的名字,直到90多 年才被納入國有地。 想詢問目前這種方式有解嗎? 罰款金額真的頗大,父母都快70,等於是要把養老金都賠入還可能負債...... 目前代書是說 1.尋求關係看是否能減少罰款 2.找律師跟政府互告,但這需要講求證據(30年前的證據怎麼可能找的到...), 前罰 款還是要先繳...期限還是收到公文一個月內= = 3.跟政府承租,在改建把土地最大化利用(付完罰款哪裡還有錢改建= =)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97.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2816325.A.500.html
CCWck: 你把重點都省略光了,只好自己找律師行政爭訟 02/28 00:12
kangta0819: 找律師 02/28 07:56
taoist9999: 要單鈍一點,就繳租金唄! 02/28 11:57
taoist9999: 不動產現在就變公有,加上沒有相關佐證資料,很難要回 02/28 11:59
taoist9999: 來啦! 02/28 11:59
taoist9999: 除非房子是最近蓋的,如果是幾十年前蓋的,加上民國九 02/28 12:02
taoist9999: 十幾年後才因為地籍清理而變為公有的話,欠繳租金應 02/28 12:02
taoist9999: 該也不多。 02/28 12:02
AkiraPTT: 我家也是因為祖父輩交換土地,但我家因為地藉清理只能 02/28 13:22
AkiraPTT: 用錢買回來。 02/28 13:22
asmp: 通常只要繳最近5年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金額應該不會太高 02/28 23:05
s06: 謝謝大家,家人之後應該會去請教律師如何處理。當時的資料應 02/29 11:53
s06: 該難以作證了..。如網友所說五年不當得利,但金額也是要數百 02/29 11:53
s06: 萬,而且國有財產局還限一個月內繳罰....這才是最緊迫逼人的 02/29 11:53
s06: 部分... 02/29 11:53
taoist9999: 只繳五年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的話,國有財產局不會租 02/29 16:16
taoist9999: 土地給你們,接下來就是用民法第767第1項中段及前段, 02/29 16:17
taoist9999: 請你們拆屋還地了。 02/29 16:17
taoist9999: 會逼得你們非把欠繳的全部租金通通要給國有財產局,國 02/29 16:18
taoist9999: 有財產局才會願意出租土地給你們。 02/29 16:18
taoist9999:   02/29 16:19
taoist9999: 要找律師的話,可能要找非常厲害懂日治時代的不動產及 02/29 16:19
taoist9999: 不動產登記法令的律師才行。 02/29 16:19
taoist9999:   02/29 17:21
taoist9999: 原PO說五年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要數百萬元? 02/29 17:22
taoist9999: 租地建屋,用途為住宅的話,應該是適用《土地法》第 02/29 17:24
taoist9999: 105條準用同法第97條第1項,土地租金應為申報地價的年 02/29 17:25
taoist9999: 利率10%以內。 02/29 17:26
taoist9999: 甚至國有財產局的標準還只有一半而已: 02/29 17:27
taoist9999: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賃作業程序》第55點第1項第1款 02/29 17:32
taoist9999: : 02/29 17:32
taoist9999: 出租不動產之租金,除另有規定外,依下列計算方式計 02/29 17:32
taoist9999: 收: 02/29 17:32
taoist9999: (一)基地:年租金為當期土地申報地價總額乘以百分 02/29 17:32
taoist9999: 之五。 02/29 17:32
taoist9999: 可能視情況還有優惠。 02/29 17:33
asmp: 隨便用台北市大安路上一塊地計算,假設占用50平方公尺,也只 02/29 21:55
asmp: 需繳交約160萬的補償金,要繳到幾百萬應該是佔用到帝寶了吧 02/29 21:56
Hermess: 小心可能是詐騙。先跟政府相關單位求證 02/29 22:03
asmp: 確認一下比較好,因為只有國有財產署,沒有國有財產局。 02/29 22:21
taoist9999: 剛查了一下,101.12.31之前叫國有財產局,102.1.1之 03/01 12:52
taoist9999: 後叫國有財產署。 03/01 12:53
taoist9999: 一般來說,是會先測量究竟占用多少面積,再來估租金。 03/01 12:56
taoist9999: 並不是以整筆地號的面積來計算租金。 03/01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