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jrq5785: 毀損沒有過失犯02/29 02:17
→ jay111101: 就損害賠償啊02/29 07:36
→ ajax4444: 我猜是落跑後怕被告背前科,上來發問求心安02/29 09:23
沒有烙跑XD 是鄰居的車,已經去重新烤漆了。但不是什麼感情很好的鄰居,所以有點擔
心
還有後續(膽小Orz)
→ Hermess: 已經烙跑的話。對方報警告毀損或肇事逃逸還是會請烙跑者02/29 13:57
→ Hermess: 到案說明。不去有可能會被通緝。02/29 13:57
推 KKyosuke: ...對方要用哪一條告肇事逃逸?02/29 14:00
→ KKyosuke: 肇事逃逸前提是"駕駛"啊02/29 14:01
推 Hermess: 沒錯。但是受害人報案時不知道阿。02/29 14:28
→ Hermess: 我車停好後回來看到自己車倒或擦傷。我會選擇在現場報警02/29 14:32
→ Hermess: 請警方來蒐證。報毀損或肇事逃逸應該都不會成立。但是可02/29 14:32
→ Hermess: 以讓警方有理由去調監視器找出對方。之後再自費提民事求02/29 14:32
→ Hermess: 償。02/29 14:32
→ Hermess: 我的車比較大。之前被弄倒過。後照鏡都斷了。車殼破裂。02/29 14:37
→ Hermess: 現場報警請警方來。警方就跟我說得先報案他們才方便調監02/29 14:37
→ Hermess: 視器畫面。後來發現是有人想移車橋位置。但是沒移好弄倒02/29 14:37
→ Hermess: 人就跑了。有拍到對方車牌。請對方到案說明。做筆錄時就02/29 14:37
→ Hermess: 有對方資料了。02/29 14:37
→ KKyosuke: 看到以後就沒有通緝問題了02/29 16:31
→ Hermess: 那下次應該直接報毀損。謝謝提醒。02/29 16:36
※ 編輯: minilove2020 (42.76.224.228 臺灣), 03/01/2020 2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