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arerns: 你有對方的任何一個身份訊息?還是只有一個論壇ID? 03/13 08:02
很可惜 只有論壇ID
※ 編輯: GrexJosh (114.36.16.79 臺灣), 03/13/2020 08:04:50
推 labil01: 訴之聲明 對造寫oo論壇id oo 。 但這並非公然侮辱,以民 03/13 09:04
→ labil01: 事侵權行為要能夠舉證。 03/13 09:04
→ maniaque: 這個寄件者? avnp97531@gmail.com ?? ,我也有收到.... 03/13 09:43
→ Jarerns: 民事是可以告沒錯...但贏面沒你想得那麼樂觀 03/13 09:51
推 KKyosuke: 先不說你怎麼找到對方,你要 啥? 03/13 10:13
→ KKyosuke: 有受到什麼損害? 03/13 10:13
→ iscu: 你可以舉證你是因為對方受到的損害就可以求償 03/13 10:53
→ bluedolphin: 私信當作沒看到就好 對方也不知道你有沒有看到 03/13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