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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於店家上課但終止契約 對方不願意照比例退費 今年開庭的時候,因為證據不足想收集人證再次上訴 故在臉書po想尋找上過店家的人 內容如下 想請問板上有沒有人上過店家的課程 因為去年因上課品質不佳而要求部份退費 但店家並未同意 因為第一天課程後就不予退費 想詢問學員總共三天上課時間以當作上訴證據 後來店家看到截圖並去警局提告 刑事罪的誹謗 但我是真的有上過他的課 而且我也沒有說謊是真的覺得上課品質不好 根據自由言論我本來就可以做出評價 但對方覺得妨礙名譽 這樣檢察官會起訴嗎 現在真的很害怕 就算我覺得我是自由言論 但刑責是有期徒刑跟拘役 我就一直冒手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81.1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4769099.A.D81.html
wim1990: 驚啥?該怎麼說就怎麼說,要不然就請律師啊03/21 14:03
緊張的是檢察官會不會覺得是因為私德,而造成誹謗 ※ 編輯: paul800526 (1.171.181.171 臺灣), 03/21/2020 14:06:59 ※ 編輯: paul800526 (1.171.181.171 臺灣), 03/21/2020 14:11:36
Lailungsheng: 不一定,提告是他權利,你就根據事實陳述03/21 14:27
yesohya: 這的刑責其是是錢 不用怕03/21 15:12
如果是錢的話我就放心了,但是根據法條有說有期徒刑一年是?
wim1990: 那你擔心更沒用,事實已經擺在那裡,剩下除了心證沒別的03/21 15:25
wim1990: 了。03/21 15:25
maniaque: 你自己都不能對自己的行為有無踰越認知了03/21 15:32
maniaque: 而且,比例是怎樣的比例,你也沒講03/21 15:32
maniaque: 例如原價1堂1萬 全部課程10堂算3萬,你只上一堂,該退多少03/21 15:33
maniaque: 照你的認知應該可能是 3萬x1/1003/21 15:33
maniaque: 但是,單一堂就是1萬,所以退就是 3萬-1萬=2萬03/21 15:33
我在po文也未貼出詳細對方部份退費的詳細價格,因為只是要收集人證,所以覺得並未有 必要貼出詳細內容 ※ 編輯: paul800526 (114.136.74.66 臺灣), 03/21/2020 15:52:31
benz86: https://i.imgur.com/Jj0bXMD.jpg03/21 16:18
謝謝你的回應。對方沒有和解意願,因為我已經刪文且私訊給他道歉,但他還是堅決提告 ,所以才很慌張 ※ 編輯: paul800526 (1.171.181.171 臺灣), 03/21/2020 16:21:25
maniaque: 你自認自己講事實,還要刪文並且道歉?? ^_^03/21 16:37
因為事實跟店家名譽是有重疊的,就是我覺得他服務不好,但是他覺得這妨礙到名譽影響 他生意了 。 我不知道誹謗的界線在哪,但對方是服務業,我指的事情是說他的服務不好,算是公共 利益吧? 他說要告真的很緊張,畢竟我也不是法律背景,他那時候叫我做什麼我就做,所以他私訊 我叫我刪文且道歉我就照做了
ejrq5785: 荒啥 就算有罪也可易科罰金03/21 16:43
就做最壞打算 ※ 編輯: paul800526 (114.136.202.7 臺灣), 03/21/2020 17:18:51 ※ 編輯: paul800526 (1.171.181.171 臺灣), 03/21/2020 17:23:49 ※ 編輯: paul800526 (1.171.181.171 臺灣), 03/21/2020 17:27:25
ejrq5785: 最壞打算就是易科罰金 一個月3萬 03/21 17:29
謝謝樓上
taoist9999: 刑事部分通常是判得易科罰金,通常十萬以內可解決。03/21 18:24
taoist9999: 民事部分就要看情況了,大企業跟小商號差很多。03/21 18:24
taoist9999: 如果對你而言,錢不是問題的話,其實你不必太擔心。03/21 18:25
錢是問題QQ 原本民訴案件才一萬,結果為了蒐證被判十萬,不過比有期徒刑好太多了 ※ 編輯: paul800526 (223.140.230.203 臺灣), 03/21/2020 18:40:58
wea567: 終止契約還是解除契約?二者不同。你應該先看當時契約約定03/21 19:01
wea567: 為主。 03/21 19:01
解除契約行為,但事實上對方並沒有任何不定型契約
spirit119: 別怕 這小事03/21 20:17
我看到最高有期徒刑一年,就覺得很難過... ※ 編輯: paul800526 (223.140.230.203 臺灣), 03/21/2020 23:21:14
yesohya: 強姦犯都很少判到最高了 妳怕啥 = =03/22 00:19
第一次上被告刑事案件, 就覺得我會不會被關... 因為我不是法律相關, 不知道界限在哪 會不會真的被告成功 像是我上禮拜打完民事訴訟 我覺得我站得住腳 但當對造講了一些無法查證的證據 覺得情勢就開始變得對我不利 我也沒辦法反駁因為沒有證據 ※ 編輯: paul800526 (1.171.181.171 臺灣), 03/22/2020 00:42:14
wilsontai: 陳述客觀事實且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非惡意中傷、造03/22 10:08
wilsontai: 謠、或明知不實仍予以散播、報導,且與公眾利益有關,03/22 10:08
wilsontai: 非涉及對方私德,此乃有憑有據之合理客觀描述,自不與03/22 10:08
wilsontai: 誹謗罪有任何構成要素之連結。表達主觀感受之部分,也 03/22 10:08
wilsontai: 不以情緒謾罵或髒話粗口方式表達,自不構成公然侮辱。 03/22 10:08
wilsontai: 多去上網做點功課,你就知道這個完全沒事,他可以告但03/22 10:08
wilsontai: 不一定成。我個人覺得是一定不會起訴,甚至檢察官直接03/22 10:09
wilsontai: 退件,唬你而已,懂法律要告的人,不會通知你他要告, 03/22 10:09
wilsontai: 等你知道的時候,已經是警局到案說明通知了03/22 10:09
好的,謝謝你的說明,比較安心了 就希望民法訴訟誹謗的部分沒有事 ※ 編輯: paul800526 (111.71.75.200 臺灣), 03/22/2020 10:15:00
wilsontai: 我不是法律專門人,像你一樣遇到問題自己研究,但是我 03/22 10:46
wilsontai: 發現你對法條的理解跟法律用語的表達有點怪怪的,所以 03/22 10:46
wilsontai: 好像有點錯誤焦慮、把能贏的仗打孬了,建議你去找懂法 03/22 10:46
wilsontai: 律的朋友、或是理解力好一點的親友一起處理這個事情; 03/22 10:46
wilsontai: 至於律師我覺得不用,畢竟這也才一丁點大的小事,律師 03/22 10:46
wilsontai: 費可能都比你能求償的費用高了 03/22 10:46
好的謝謝你的意見 我也是因為這個案件自己看條文 但是因未有實際執行的經驗和理解 所以我相信並沒有完整理解條文 而且因為從未有刑事上的案件經驗 所以真的很害怕 如果可以的話也希望分享我表達理解不佳的例子 讓我知道有什麼可以理解修正的地方 ※ 編輯: paul800526 (111.71.75.200 臺灣), 03/22/2020 12:51:06
KHlawtel: 這條罪沒啥好怕的,頂多易科罰金。而且如果你確實是顧 03/22 18:14
KHlawtel: 客就出示證據,主張合理評論,沒啥大事,不用擔心 03/22 18:14
謝謝 ※ 編輯: paul800526 (118.160.74.72 臺灣), 03/23/2020 17:45:29
eric203123: 没事的,不用擔心。 05/05 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