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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乙方,因鄰居噪音問題想提早搬走 合約押金是兩個月,房東說解約要提早三個月講,否則不退押金。但我看到提早三個月通 知為「續約」部分。 但我看合約提前解約賠償房東一個月,且我提起一個月通知 請問何者有效? https://i.imgur.com/dENqhmm.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38.1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4960017.A.875.html ※ 編輯: jack0419 (111.83.38.109 臺灣), 03/23/2020 18:47:52
Lailungsheng: 合約很清楚,一個月,不過他不歸還押金,就只能提 03/24 07:16
Lailungsheng: 告 03/24 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