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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婆之前過世了 囑咐我媽說她以前有一個妹妹 那個時候送給人家養(我後來知道是賣出去的) 外婆死了之後 留下一些土地 我媽的兄弟認為我媽不能分這些 嫁出去的不能分 後來我媽去找到這個妹妹 也去做了DNA檢驗 確實是我媽的妹妹 原本就已經很複雜的遺產 現在還多一個人分 我知道特留分本來就會有 想知道這個妹妹也分的到地嗎?? 這個有點複雜 因為我媽的妹妹那邊 當時也收了養父母的遺產 養父母的兄弟說 如果他要回去收我外婆那邊的遺產 原本的遺產就要吐出來 我媽的妹妹當然不肯 如果最好的情況 應該是我媽的妹妹可以收到兩份 可是現在我媽的妹妹 好像很怕兩邊都會有問題 不知道要怎麼來看這個問題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17.117.2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5898697.A.A02.html
saur176: 那個妹妹,兩邊只能繼承一邊,戶政登記為準。有登記被別 04/03 15:53
saur176: 人收養就是繼承繼承養父母的(不管DNA結果),沒被別人 04/03 15:53
saur176: 收養,就可以繼承親生父母。當初立遺囑就應該把繼承系統 04/03 15:53
saur176: 表搞清楚了… 04/03 15:53
KKyosuke: 有辦收養的話法律上就是別人的小孩了 04/03 15:56
KKyosuke: 養父母的兄弟說的有道理 04/03 15:57
Lailungsheng: 以戶口名簿為準 04/03 16:29
感謝大家 因為我外婆死的時候 有留下遺囑 說如果找到要分給阿姨 我清楚了
saur176: 如果外婆有合法立遺囑說要給阿姨且又有合法登記被收養, 04/03 16:38
saur176: 阿姨的確可以繼承養父母,還有受遺贈外婆的,兩邊都可以 04/03 16:38
saur176: 拿。 04/03 16:38
saltlake: 被收養的長大部認養父母而要回歸親父母系統又如何? 04/03 16:39
saur176: 聲請終止收養登記,通常如果有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再來聲 04/03 16:41
saur176: 請終止收養,都會被駁回 04/03 16:41
iscu: 照你家的情況...如果遺囑不是合法的多半會被其他人打槍 04/03 17:52
iscu: 立遺囑有一定的程序..不是講了就算.... 04/03 17:52
因為外婆有交代土地代書 如果找到我阿姨 就要多分一筆給阿姨跟代書 加上我媽跟舅舅們處不好 我媽希望舅舅們少分一點土地 所以我媽跟代書就很努力找出我阿姨 遺囑當時是在土地代書那邊口述錄影
CKYww: 話說 你媽媽嫁出去還是可以分遺產 04/03 18:59
techup: http://www.tzungsen.com/2019/03/by_13.html 你可參考 04/03 19:23
techup: 該錄影應該無效。你直接去爭取特留分比吵這些有用 04/03 19:24
當時有說那塊土地有指定代書 外婆是說希望: A.兄弟拿土地 我媽拿相當於土地20%的錢 大舅 二舅 各拿40% B.如果找出阿姨 就 我媽 大舅 二舅 代書 阿姨 各20% 可是大舅認為說嫁出去不該分 所以大舅跟二舅應該各50% 加上代書有錄影 又找出阿姨 現在應該走B 對了 大舅說要告代書 說在我外婆精神耗弱的時候 口述遺囑應該沒有效力 而且我媽那時候有點心神耗損 我們有叫照顧服務員來照顧 大舅也說我媽沒資格分
taoist9999: 我國民法規定之遺囑共有五種,且為法定要式行為,如果 04/03 20:04
taoist9999: 不依民法規定為之的話,該遺囑仍為無效。 04/03 20:04
LONERSAVE: 代書為什麼有資格分遺產啊? 04/03 21:55
是代書費拉 因為當時有說代書是遺屬見證人 而且之前我外婆這土地也是代書強烈要求特持份 才有的 所以外婆很相信代書 也才把找阿姨的事情託給代書 外婆之前就有先把阿姨的事情跟代書講 代書也找到阿姨了 只是外婆希望他死了之後才跟大家講 後來檢驗DNA 也都是代書找的 之後上法院代書也要出庭 因此這樣才給他20% 如果是A方案 他只能拿3% 因為之前有人假扮我阿姨 騙我阿婆 被代書揭穿 (對方刻意改名改成我阿姨的名字) ※ 編輯: q347 (203.217.117.247 臺灣), 04/03/2020 22:21:43 ※ 編輯: q347 (203.217.117.247 臺灣), 04/03/2020 22:23:06
maniaque: 你媽算是很故意.....當然,你外婆也是差不多 04/04 01:37
maniaque: 沒有什麼最好情況啦,若你那位現在沒有法律身分的阿姨 04/04 01:37
maniaque: 要來分,那對面那邊當然可以反訴"無權繼承財產" 04/04 01:38
maniaque: 你阿姨那種就是私下抱過去報戶口,在法律上現在仍屬於 04/04 01:38
maniaque: 他們(你們認知的養父母)的親生女 04/04 01:39
maniaque: 有錢又如何,不在生前安排妥當,死後才讓繼承人 弄狗相咬 04/04 01:41
maniaque: 咬到最後親情全部打水漂......這不是故意,是啥??? 04/04 01:41
maniaque: 這份遺囑剛好順道證明你阿姨 是 非養父母的子女 04/04 01:43
maniaque: 妳們剛好又做了DNA鑑定..... 04/04 01:43
iscu: 生前遺囑的確可以避免繼承人爭鬥... 04/04 10:08
iscu: 更正 生前贈與 04/04 10:08
iscu: 但是有更多的情形是贈與完子孫不肖... 04/04 10:09
iscu: 看是要把錢捏在手上看子孫們做戲開心,還是死前無人顧傷.... 04/04 10:10
Blue6: 就算出養了還是可以遺贈喔 要看遺囑的文字 04/04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