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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某個沒有犯其他法令的人 不斷挑釁警察說 有本事來抓他 最好把他抓起來 然後嗆警察沒本事動他 但是他除了這樣嗆,本身沒有犯任何罪 或是嗆強制執行處 有種查封他的財產 凍結他帳戶 還表明絕對不跟你配合 絕對跟執行人員對幹到底 但是這個人根本沒欠債 所以也根本沒有凍結的可能 只是單純看別人被查封不高興 嗆公務員有本事來查他的 這樣有可能觸犯其他法律嗎? 或是公務員可以就照做嗎? 例如管你有沒有欠錢就照樣查封你,反正後面要申訴那是你的事情之類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75.1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6438685.A.740.html ※ 編輯: ultratimes (1.174.75.143 臺灣), 04/09/2020 21:26:28
stevenchiang: 刑法140參考一下 04/09 21:38
又沒有侮辱人家 ※ 編輯: ultratimes (1.174.75.143 臺灣), 04/09/2020 21:44:37
Bluesemen: 有觸法,想知道是什麼可以去挑釁警察看看 04/09 22:42
JustSad: 先告他的委任律師嚇嚇他…… 04/10 00:49
rebuildModel: 這就好像問說,一隻狗一直對你叫個不停,犯法嗎? 04/10 01:04
Hermess: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可以把你帶回管束24小時 04/10 01:33
法律有給到24並不到表警察可以管束24 可以管束多久甚至能不能管束,比例原則是很大的條件 如果說沒有管束的必要卻管束,就會觸犯比例原則
samallan: 如果是我的當事人,我個人傾向主張刑法第19條第一項 04/10 08:54
maniaque: 看情節輕重吧,言論自由跟妨礙公務那條線 04/10 09:13
妨礙公務不少人說的講很厲害 但你看法條,幾乎都要有妨礙的明確事實,或是侮辱到公務員 挑釁和侮辱應該不一樣吧 嗆對方 "有本事來打我" 對方不可能告你公然侮辱是一樣的 ※ 編輯: ultratimes (1.174.75.143 臺灣), 04/10/2020 14:24:54
mudafucka: 如果我是警察我只會把這種的當小丑看,理這種人根本浪 04/10 15:58
mudafucka: 費生命 04/10 15:58
wieter: 社會秩序維護法 04/11 01:51
dtft003: 社維法第85條 04/13 13:48
cute101037: 一堆阿,妨害公務板上釘釘,但是也判不到什麼罪,大家 04/21 11:21
cute101037: 會容忍你吧,民進黨執政下,公務員不忍耐不太行,要是 04/21 11:21
cute101037: 外面工作的人,可以回嗆你,可以笑話妳,也可以趕走你 04/21 11:21
cute101037: ,一堆啦@@ 04/21 11:21
cute101037: 一般這樣的人大家都會害怕閃避,因為亂發脾氣到處挑釁 04/21 11:23
cute101037: 表示已經無法自控,離動手或是殺人都一線之隔了@@ 04/21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