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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7年的車禍,無人受傷, 當時我已同意全肇責在我 也同意讓保險公司出險(乙式險全賠) 因地緣關係,我沒參加調解委員會 都是由保險公司代為處理 這個月卻收到對方保險向我法律追償對方修車費用 才發現保險公司並無完全和解 我有請保險專員處理這個案件 他回覆我已與對方聯繫並申請重新鑑定 請我這個月底不用出庭 目前只是調解的階段 想請問不出庭會產生額外的罰緩嗎? 如不出庭我需要寫事狀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187.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6941277.A.21F.html
bluedolphin: 沒人受傷只是民事賠償庭04/15 17:58
bluedolphin: 另外你第一段同意全責 後面又這樣 表示你那時候的04/15 17:58
bluedolphin: "同意"沒有獲得保險公司的認可 或是說當時保險公司04/15 17:59
bluedolphin: 沒有在場04/15 17:59
bluedolphin: 這樣會給對方你出爾反爾的感覺04/15 17:59
bluedolphin: 最正確的方式應該是只說 交給保險公司處裡04/15 18:00
bluedolphin: 出庭這部分 可能要跟法院以及保險雙方確認04/15 18:02
KKyosuke: 如果本來額度夠全賠 那你根本不用管04/15 22:30
KKyosuke: 講白一點就是保險公司在跟對方橋賠多少錢的問題04/15 22:31
KKyosuke: 對方告你也是叫保險公司出面就好04/15 22:31
iscu: 全責並不代表對方開多少就要賠多少....04/16 09:06
這樣只需要委託保險公司出庭就可以了嗎?保險公司沒主動提出要出庭,只叫我不要出庭 。另外請問107年的保險已過這麼久,保險公司會擺爛嗎? ※ 編輯: angela0936 (36.236.187.15 臺灣), 04/16/2020 20: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