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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ALL 最近朋友遇到一個問題,前公司要結速收起來,但找不到人 代表職工福利委員會去簽名,這並未支酬,偶們討論了半天,沒有結論 想請問 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 職工福利委員會算是非營利事業或團體!? 因為這好像不算,職工福利委員會通常的組成是 公司員工 但這公司倒了 可如果一個前員工不支酬,回去幫清盤結算,這似呼有抵觸到公服法十四條 可徧徧這法條不太明確,所以不太能確認,到公務員能不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96.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6949136.A.8F2.html
JustSad: 結「速」<是台灣國語嗎? 04/16 00:17
bluedolphin: 好久沒看到這種語言了(?) 04/16 09:47
sindyevil: 所以前員工考上成為公務員? 04/17 15:31
maniaque: 不收錢,難查,若以特殊執業身分擔任,不收錢照樣有事 04/17 16:41
JustSad: 偶騎石看無速不速想問能不能拒絕?還速能不能要求薪資? 04/17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