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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在網路購物後, 賣方以「買方調整商品」為由,自行取消買方該項購物, 請問是否達成「偽造文書」的要件? 偽造文書-- 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 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34.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8600331.A.A35.html
JustSad: 想太多…… 05/04 22:13
KKyosuke: 越來越扯了,麻煩字典翻一下 05/04 22:23
iscu: 你說妨礙電腦使用還稍微可以扯上一點邊... 05/04 23:44
iscu: 雖然一樣都是誤解.. 05/04 23:44
Hermess: 我覺得國中應該要教法律基礎概念…… 05/05 00:05
maniaque: 老闆娘:帥哥,進來看看? 男:我要告妳涉嫌詐欺 05/05 00:22
spirit119: 先去報警 然後換賣家提誣告 05/05 00:49
bluedolphin: 我覺得從國小國中高中的生活倫理公民道德都該 05/05 10:03
bluedolphin: 改教基礎法律知識 05/05 10:03
JustSad: 劈腿、偷吃、婚外情都涉嫌婚約偽造文書錯惹嗎! 05/05 10:41
JustSad: 沒白紙黑字寫太平島挖石油也是偽造文書不行嗎! 05/05 10:42
JustSad: 台灣、中國台北,只要不是中華民國都偽造文書! 05/05 10:43
rock0807: 有可能喔 趕快請個律師自訴 05/05 12:48
ultratimes: 誣告也不算吧 05/05 14:13
KKyosuke: 誣告不會成立,惡意陷害跟無知是不同的。 05/05 17:41
loveloser: 不會成立沒關係阿 就像原po假如真告下去了 明顯就不會 05/05 20:52
loveloser: 構成偽造文書還要告 那對方也可以亂告 大家互相傷害阿 05/05 20:53
loveloser: 你可以亂告 對方也可以亂告 一起浪費社會資源~爽阿 05/05 20:54
spirit119: 被告不到還會被拘提到案,拘提不到就通緝 05/05 21:50
spirit119: 亂告就是這樣 互相傷害 05/05 21:51
start9963: 毀造文書不是這樣用的吧! 05/06 15:39
JustSad: 不管啦!女生個個都自稱28歲。全部告偽造文書! 05/06 19:39
JustSad: 慶生的朋友、蛋糕店、外送員跟KTV一樣告好告滿! 05/06 19:40
JustSad: 全部都配合她冒稱28歲,全部都告偽造文書,吼系! 05/06 19:41
maniaque: 樓上,這是 詐欺,不是小小的偽造文書 05/07 06:37
JustSad: 集團,她們是詐騙集團! 05/07 13:36
Hermess: 不。謊報年齡導致生育率降低。少子化影響國家安定。應該 05/07 14:55
Hermess: 用國家安全法來辦! 05/07 14:55
LONERSAVE: XDD 05/07 15:04
spirit119: 趕快找律師提告拉 不然就去廟裡擲杯 擲到你要的答案為 05/07 16:13
spirit119: 止 05/07 16:13
JustSad: 廟方:搏的到杯,表示我們間廟看場的神不在或不靈! 05/08 11:22
JustSad: 諸神:關我們屁事哦?我們不能放暑假自主隔離嗎! 05/08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