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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分兩種方向: 認真揪心的方向,假公道真搞法檢,純浪費社會資源報心酸。 惡搞幽默的方向,假提問真逗人笑,但推文看起來你很認真。 所以我認定你是認真揪心,想討公道,但不知道公道自在人心,比客兄難討! 結果兩條路。 你徒勞無功虛驚一場,搏君一笑,不會浪費社會資源,廢人勛章成就解鎖。 你師出有名白費力氣,經驗成長,稍微浪費社會資源,惹嫌勛章成就解鎖。 後者,因為可能還要檢察官嘔心瀝血寫不起訴處分書,所以說懲罰傻傻分不清楚那句。 ※ 引述《hades1206 (Sai)》之銘言: : 請問 我是一位司機 昨日載客時 : 行車無違規行為 對對方無挑釁行為 : 就是單純的迴轉 迴轉到一半時 : 車側被用力砸了一顆水果 發出巨大聲響 : 連車上乘客都被嚇到 : 發出聲響時有一台機車經過 : 我行車記錄器沒拍到砸的過程 : 有拍到此車經過 但車牌也不完整 沒拍到案發現場與經過,何況還不是完整車牌,除非重大刑案…… 提告或偵辦只會事倍功半不說,殺雞你不只想拿牛刀,還是雷射刀。 而且你殺的不是雞,是幼仔…… 除非你有車損或衍生事故,否則你的行為跟路上被鞭炮嚇到要殺人全家有78分相似。 全家便利商店發言人:幹!關我們屁事又要死一次? : 當下有去警局報案 : 但是警察一直說我車無毀損 : 無法可告 頂多調監視器開罰單 你自己都說出本文本案重點:無法可告(搞) : 心中覺得不甘心 想要給對方一個教訓 殺……全家(喂) : 因為當下的確是有嚇到…心生畏懼 水果砸到車就能嚇到心生畏懼而且想給對方教訓…… 早晚因此上社會板新聞搏版面,行車糾紛鬥毆。 : 請問是否能提告加重侮辱及恐嚇罪? 因為拿水果不是有殺傷力的砸車,所以算加重侮辱嗎= =? 你的邏輯很難理解…… 你真心覺得有人拿水果砸車對你是恐嚇? 台灣有司機被水果恐嚇<這應該可以列入金氏世界紀錄 如果你很認真,我建議你有時間該上社區學校重建你的價值與法律觀。 -- 有本事歡迎提告,不必一再重複不斷的提醒我, 給我有效聯絡窗口,查核屬實願提供被告個資。 都這麼配合還在等什麼?趕快報案按鈴申告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7.140.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8827937.A.955.html
JoshHoward5: 很多人動不動就喊告,問要告什麼,結果什麼都不知道 05/07 13:35
Hermess: 很多人:不管啦我有繳稅欸。你警察的薪水我繳的。要幫我 05/07 14:52
Hermess: 告阿。不告就是吃案。我要投訴你! 05/07 14:52
Hermess: 至於侮辱的部份。那是車。不是你。侮辱是對人不是對物。 05/07 15:17
Hermess: 你對別人家狗狗罵臭狗笨狗傻狗呆狗蠢狗。也不構成侮辱。 05/07 15:17
JustSad: 很多人家屬:很多人平常很孝順,但沒繳過稅。 05/07 16:13
q135q135: 低能廢文 05/07 19:44
Hermess: https://i.imgur.com/Pd6M4zS.jpg 05/07 20:22
q135q135: 聽說有個咖小頂了一間公司 結果做了四個月就因不熟稔公 05/07 23:14
q135q135: 司營運而倒掉了 這讓我想起一句電影台詞 ”愚蠢無藥可 05/07 23:14
q135q135: 救“ 果真是極有道理啊 05/07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