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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公司上班的時候 例如接待客人,這時卻被莫名其妙的客人毆打受傷 但公司卻說公司的法務會處理,不准自己處理 也就是你不可以自己上法院提告傷害之類的 也就是,要告公司會跟你講,公司沒要你告你也不准去告 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 如果假設和公司撕破臉,不理公司硬要告,會因為這是上班期間所為 公司不支持你告,所以你也告不成嗎? 或是你想說算了,但是公司卻堅持要處理 你又不想告這樣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186.1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8854138.A.0E1.html ※ 編輯: ultratimes (1.172.186.117 臺灣), 05/07/2020 20:23:06
Hermess: 當然不可以。只要滿足條件。提告是國家賦予你的權利。 05/07 20:37
taoist9999: 在我國的司法實務,刑事告訴權是憲法第16條明文規定 05/07 21:43
taoist9999: 之人民基本權,不得事先捨棄。 05/07 21:43
iscu: 剛確認了一下 作者不是u1tratimes ... 05/08 00:23
higger: 但國家也保障公司可以照三餐拿放大鏡盯著你開罵的權利 05/08 07:58
JustSad: 以前有些公司(尤其生意場)習慣選擇大事化小息事寧人 05/08 11:16
JustSad: 現在不爽公司裝孬自己提告或支持員工硬起來協助告的很多 05/08 11:17
JustSad: (難得正常討論,被盜帳號嗎XD 05/08 11:18
maniaque: 若對方是公司主要營業對象,你認為呢??? 05/08 11:51
maniaque: 若因為你告了,公司從大賺變成大虧,你扛得起嗎??? 05/08 11:51
如果是重要客戶當然另當別論 但這邊公司主要用意是 1.法務問題公司統一處理的態度,也就是來者為不速之客而非啥大戶 只是公司為了管理才要求統一處理 2.公司不想為了這種事情曝光,特別是這種消息還蠻容易成為茶餘飯後八卦消息 公司為了避免成為八卦消息,因此想統一處理呢?
maniaque: 就拿現在紓困,公務員可不可以開罵/開扁來申請但沒證明的 05/08 11:52
maniaque: ...??四樓...作者是 u大師吧 05/08 11:52
JustSad: 四樓可能跟我一樣(正常化?還是被盜帳號? 05/08 11:55
Hermess: 法律是一回事。實務是一回事。雖然這話可能不好聽。但台 05/08 12:53
Hermess: 灣的確是勞工弱勢。 05/08 12:53
saltlake: 公務員可不可以開罵/開扁 <- 然後就國家賠償民眾 05/08 16:13
saltlake: 所屬機關是具體情節懲戒公務員行為人,而被害人也可 05/08 16:13
saltlake: 提出相應刑事訴訟。 承擔得起後果的話,沒啥事不能幹 05/08 16:14
iscu: 這不像u大師的文章阿 05/08 20:59
JustSad: 樓上+1 05/08 21:16
※ 編輯: ultratimes (1.172.186.117 臺灣), 05/08/2020 23:17:52
JustSad: 不管是不是重要客戶,代員工或挺員工提告都弊多利少。 05/09 00:00
JustSad: 1,員工、主管出庭應訊,要店休一天還是花錢請PT? 05/09 00:01
JustSad: 案小先和解也罷,偵查、準備、再開兩三庭才和解…… 05/09 00:02
JustSad: 公司跟員工還沒拿到賠償,公司先賠一週的人事成本。 05/09 00:03
JustSad: 2,非重大事件,提告後的CP值,是否符合投資成本? 05/09 00:04
JustSad: 道歉就能和解,跑法院請同事代班是玩心酸的嗎? 05/09 00:05
JustSad: 3,承上,負面效應與後遺症多,正面效應相對較小。 05/09 00:06
JustSad: 先不討論遇到神經病天天來鬧或發動親友團罷場給負評。 05/09 00:07
JustSad: 負面評價遇到不知情民眾,店家解釋有時越描越黑。 05/09 00:08
JustSad: 體質不健全的店家更是啞巴吃黃蓮,沒事惹一身腥。 05/09 00:09
JustSad: 但店家未好好安撫或補償員工,壓下不告的後遺症也多。 05/09 00:10
saltlake: 意思就是看惹事的客人可怕還是員工更可怕 05/09 00:14
saltlake: 公司反正諂上傲下,以營利為目的 05/09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