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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民事訴訟 有沒有建議的方法可以運用 讓證人可以到場陳述證言 (已提出聲請 法院也發通知 但證人就是不來) 如果讓法院以職權傳喚 是否會比較好呢 以免我聲請 證人不來 屆時說我無法舉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75.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9090249.A.114.html
b1ueo9: 哪來職權傳喚這回事 05/10 15:19
b1ueo9: 這種明顯沒意願的證人 你就算罰到他來 你確定他不會裝死 05/10 15:36
b1ueo9: ?? 05/10 15:36
stevenchiang: 你可以叫法院裁罰他,再不來叫法院拘提他來,然後 05/10 15:38
stevenchiang: 他87%就會在作證時讓你一刀斃命 05/10 15:38
stevenchiang: 這種的建議你另尋他人比較實際 05/10 15:39
justicesword: 勉強傳他來,證人一樣可以不知道、不記得、不清楚。 05/10 16:08
justicesword: 傳來做啥? 05/10 16:08
Hermess: 有些證人也是要保護自己不想得罪別人怕被報復。給他一條 05/10 16:44
Hermess: 生路吧。 05/10 16:44
JustSad: 推四樓 05/10 20:37
tnssh211448: 推4、7樓 這種證人應該對你的訴訟不會有好處啦 05/11 08:06
a9301040: 忘記了,我連我昨天吃什麼都不記得,你問的問題我也不記 05/11 18:32
a9301040: 得。下去領五百 05/11 18:32
JustSad: 樓上證人壞壞 05/11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