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oveloser: 這要告詐欺 去給檢察官洗臉的吧..... 05/11 11:25
推 labil01: 所有權狀有給樓主吧,圍牆若非樓主設置,拆除費應該由管 05/11 11:46
→ labil01: 委會出錢。 05/11 11:46
→ JustSad: Q1很像白問的廢話,如果確實是道路一部分為何無權? 05/11 12:09
→ JustSad: 除非影響到你們的產權或房屋,否則拆不拆有問題嗎? 05/11 12:10
→ JustSad: Q2一樓已經回答,多說無益。 05/11 12:11
→ JustSad: Q3如二樓所言,補充一下,如果你買二手是前屋主加蓋 05/11 12:13
→ JustSad: 簡單講白:建商設計規劃的管委會出,住戶變更的自掏腰包 05/11 12:14
→ JustSad: 有些預售屋或半成屋會讓住戶變更,看證據、運氣、人品。 05/11 12:15
→ JustSad: 既成違建如果鬧上法院,結果不可能是給管委會或全住戶吞 05/11 12:16
→ bdbpzcatqpq: 感謝大家,大概心理有個底了 05/11 12:45
推 q135q135: 半桶水響叮噹 本板永遠不缺愛不懂裝懂的人 05/11 13:06
→ maniaque: Q1.若鑑界結果為超界,就是違建..... 05/11 13:18
→ maniaque: Q2.好笑,權狀面積多大就是多大 05/11 13:18
→ maniaque: Q3.誰侵權就是誰付錢(法院會判敗訴者付的....) 05/11 13:19
→ maniaque: Q2補充,你這民事上屬於 不當得利,管委會反倒可以求償 05/11 13:20
→ maniaque: 五年內的占用使用費(請求權為五年) 05/11 13:20
→ maniaque: 總之,鑑完再說吧...... 05/11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