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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這幾年應該都知道FB社團 或是Line群組被踢或刪除的事 就網路上查 不少被告妨礙電腦使用罪 只是 目前好像無刑法判例 只有和解??? 簡言之 一個工作群組,平常都是在發布工作內容 某同仁離職已超過一周,也沒被主管踢出群組(只是還沒) ^^^^^^^^^^^^^^^^^^^^^^^^^^^^^^^^^^^^^^^^^^^^^^^^^^ 我沒有離職,還沒辦離職,沒有曠職超過三天 只是有私訊主管請假,尚未在公司電腦(內網)申請 今天第1.5天,也就是今天還沒結束啦 中間就被踢出群組 時間大概是吃飯時間 我知道line群沒有特定權限 大家都可以拉人踢人 但是過去有人被踢,都是已經確認離職簽核過流程              ^^^^^^^^^^^^^^^^^^ 而且由主管或是排假的正職踢除 而且踢出的人是派遣人員 派遣人員 派遣人員 非本公司正職人員 把正職人員踢出去 可以告妨礙電腦使用罪嗎 即便不起訴民事求償-->和解? (這中間關係到職場霸凌問題->派遣人員霸凌正職 但當時不是對我 我保護其他人而已) 以上求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97.2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9912268.A.032.html
loveloser: 妨害電腦不會構成 被踢出去會造成你什麼實質損失嗎 民 05/20 03:41
loveloser: 事你你有辦法舉證具體損失要求償呢 心情不美麗還是損 05/20 03:41
loveloser: 失30秒重加? 05/20 03:41
songzhen: 想太多 05/20 05:24
工作上沒辦法接受指令 看不到排假班表 不知上班時間導致可能曠職 班表主管排定後只在群組公告 另外問 私訊說到他媽的 他還要告我公然侮辱 警察會受理?
KKyosuke: 他有沒有權限 有嘛 那哪來的妨礙 05/20 05:48
KKyosuke: 這個告了就被笑而已 05/20 05:48
KKyosuke: 沒有不法後面就不用討論了 05/20 05:48
無法接受工作指令 無法看到班表 不知休假日期 然後是半夜發生的事 群組主管休假 那時候應該在睡覺
KKyosuke: 誰叫你們要用公開群組弄這個... 05/20 05:52
弄哪個???
KKyosuke: 公開群組每個人都能踢人 那就沒有合不合法的問題 05/20 05:52
你要說的是 告可以告 但是不起訴 是嗎(目前判例好像都是不起訴) ※ 編輯: Cory5566 (1.200.197.227 臺灣), 05/20/2020 05:53:39
KKyosuke: 我的意思是對方法律上根本沒錯 05/20 06:03
KKyosuke: 你怎麼告都不會贏的 05/20 06:05
JustSad: 你一直卡在自己的盲點所以有點雞同鴨講對不到焦點。 05/20 07:04
JustSad: 賴群組<並不是公司編制或基本電腦使用配置…… 05/20 07:07
JustSad: 賴群組拉人踢人並沒有權限限制=誰都能踢、能邀。 05/20 07:08
JustSad: 誰都能踢<踢你的人犯了什麼法? 05/20 07:10
JustSad: 類似交易糾紛有人想告詐欺,劈腿被發現告對方性侵。 05/20 07:13
JustSad: 你覺得符合條件,但根本不可能起訴跟不起訴仍有不同。 05/20 07:14
JustSad: 退一百步,你提告的目的是起訴吧?不起訴你提告心酸嗎? 05/20 07:15
bluedolphin: 被翻群也是群組創建者去告吧? 你只是使用者 05/20 10:23
bluedolphin: 今天只是一個使用者被踢而已 連翻群都不是 05/20 10:24
loveloser: 如果你一直堅持自己獨特的意見那就不用上來問了 05/20 16:37
loveloser: 大家都跟你說沒辦法 你還一直跳針質疑 不想看正確答案 05/20 16:38
loveloser: 那就自己請律師想告啥就告啥 好心回答的人真是浪費時間 05/20 16:38
大大理解錯了吧 我最後問的那一句 變成我堅持自己獨特意見??? 還說我跳針質疑? 我最後問是不是可以告 只是不起訴 是回應前面那位說"不會贏" 是二回事啊
sindyevil: 趕快走公司正式程序請假 私人訊息請假有爭議 05/21 09:45
一直有做啦 我是說主管在我電腦key申請前已知 ※ 編輯: Cory5566 (1.200.197.227 臺灣), 05/22/2020 03:2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