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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標題 隔壁奶奶租賃套房給人 便宜又划算 但最近他遇見一個問題 2018年出租房子給人到2019年為期一年的合約每個月4500元 承諾如果簽約一年每個月再折500 一個月租金才4000 但2019奶奶身體不好 住了醫院出來忘記要跟對方簽約 對方臨時告知要搬走並主張不得扣押金以及不返還租金優惠 這是正常的嗎 隔壁鄰居問我 但我實在不確定合不合理所以幫忙發文提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24.1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9952769.A.AFB.html
iscu: 對方有這要求是正常的 05/20 13:38
bluedolphin: 是忘了續約吧? 還是第一份約就沒簽? 05/20 14:15
maniaque: 我會覺得呢,請神容易送神難,這些算是小錢....... 05/20 17:30
maniaque: 跟奶奶這樣講......大家好聚好散...... 05/20 17:30
maniaque: 其實,你跟對方講,若對方接受4000租金,就表示得照契約走 05/20 17:31
maniaque: 跟他講,若你要照契約期滿,不扣押金模式,那就是4500每月 05/20 17:32
maniaque: 不承認契約條文,自然不能享受契約給予的優惠 05/20 17:32
a9301040: 算了吧,趕快換下一個比較好。有時候專業的處理,雖然 05/21 03:04
a9301040: 收費不便宜,但省去這些垃圾事 05/21 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