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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個航空公司失事率很高 但因為A想要殺死B 故意拿了假資料告訴B,該航空公司服務五星級保養一級棒 讓B多次選擇搭乘該航空後,某一天真的發生意外 請問A有可能承擔相關的刑事責任嗎? A沒有在飛機上動手腳 但有用假資料讓B誤信該航空公司很安全,事實上早就事故頻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109.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92197656.A.651.html
mudafucka: U質 06/15 13:10
mm0107386: 勿交損友的問題,這跟法律關聯不大 06/15 13:16
mm0107386: 誤* 06/15 13:16
CKYww: 我反而覺得航空公司比較有可能xdd 06/15 13:44
iscu: 飛機事故再高都沒有汽車高....你應該要考慮開車問題吧 06/15 13:48
maniaque: 我剛剛沒看發文者,先看文章,就猜是u大濕嘉言開示.... 06/15 13:53
JustSad: U大濕沒錯! 06/15 14:44
Lailungsheng: 大師可以先給個名燈嗎? 06/15 18:19
stanlyleu: 這根本就某教授講義上的題目吧!!!超眼熟的 06/15 18:56
malemma: 我知道!A直接買下航空公司,還讓B在飛機上做夢對吧~ 06/15 19:09
tentaikanso: 有!一般學理上稱之為詐欺殺人罪 06/15 20:11
tentaikanso: 不過在資訊發達的現代很難成立,很多學者都批評應該 06/15 20:11
tentaikanso: 廢除,像林海田老師就是有力學說 06/15 20:12
ejrq5785: 海田... 06/15 20:37
ejrq5785: 這感覺沒製造法所不許的風險吧,偽造文書的規範目的也不 06/15 20:41
ejrq5785: 是保護生命法益 06/15 20:41
tnssh211448: 你老師是陳子平是不是 06/15 21:25
maniaque: 我比較喜歡老婆把老公日也操眠也操的謀殺方式... ^_^ 06/15 21:51
rock0807: 發生意外是被劫機的恐怖攻擊 所以無罪 06/15 22:24
stanlyleu: 李茂生講義也有這題 類似 06/15 22:30
whhw: 結局是不是大和解,從此過著幸福的生活 06/16 00:34
wim1990: 就叫你老師上課要認真聽喔 06/16 0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