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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今年年初和某間賣場簽約寄賣 合約裡面沒有寫到什麼狀況下可以解約 整份合約也沒有提到解約二個字 只有合約日期到什麼時候 但違反了合約中某一個條款,晚了幾天付款 對方就發存證信函表示要解約 且將我方的東西全部退回 請問對方此一行為是合理的嗎,我方可以要求賠償嗎? -- 學生:你要當就當,何須多言 教授:偶不會當你,偶會好好滴愛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126.1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92658477.A.BE0.html
CKYww: 解除契約應該要先催告 不能直接解除吧 對方這樣還蠻熟練的 06/20 21:19
CKYww: 感覺 06/20 21:19
因為我在那邊的生意並不好,想要撤,但對方堅持說如果合約日期沒有到 要離開就要賠十萬元違約金 所以我只好繼續撐,結果被抓了一個晚幾天付款 對方就立馬寄了存證信函說雙方解除合約,要我付違約金 ※ 編輯: Avengers (39.12.126.105 臺灣), 06/20/2020 21:23:55
CKYww: 感覺是想坑你啊 06/20 21:32
CKYww: 民法254是規定一方遲延給付時 他方可以定期限催告履行 如果 06/20 21:32
CKYww: 還是不履行才能解除契約 06/20 21:32
CKYww: 不過你違反的條款就是遲延付款嗎? 06/20 21:43
CKYww: 契約裡有提到違約金的條件? 06/20 21:43
CKYww: 而契約裡沒有提到解除的條件的話 他跳過催告的步驟 直接退 06/20 21:43
CKYww: 回你的貨物 反而是他違約吧? 06/20 21:43
合約上是寫每週一付款,我就剛好那個星期晚了三天付款 違約金的條件就是如果違反合約中的條文,需賠償十萬元... 結果對方就直接寄存證信函說要解約,並退回我的商品 我知道我有違反合約的條文,可能需要賠錢 但是對方這樣子應該也算是違反合約吧
wyzsteven: 1)寄售契約性質上是「委任」 06/21 02:41
wyzsteven: 依民法549得隨時「終止」 06/21 02:41
不太清楚意思?? 即便我沒有違約對方可以隨時終止??
wyzsteven: 所以他終止契約應屬合法 06/21 02:41
wyzsteven: 除非你能證明終止的時期對你不利才可求償 06/21 02:41
wyzsteven: 2)契約既然明訂違反任一條即應給付違約金 06/21 02:41
wyzsteven: 那你確實違反給付報酬的約定日 06/21 02:41
wyzsteven: 他的主張恐怕也會成立 06/21 02:41
那真的是我的疏忽,被抓到,我也無話可說
wyzsteven: 但你可以依252條請求法院酌減 06/21 02:41
wyzsteven: 3)額外討論: 06/21 02:41
wyzsteven: 本案是否可以討論對方即使是合法的期前終止 06/21 02:41
wyzsteven: 仍屬違反契約期限而能認定「違約」? 06/21 02:41
wyzsteven: 倒是一個有趣的問題 06/21 02:41
wyzsteven: 4)補充:若能證明遲延不可歸責於你的話 06/21 02:57
wyzsteven: 可主張你並無違約 06/21 02:57
※ 編輯: Avengers (180.217.167.27 臺灣), 06/21/2020 06:54:26
wyzsteven: 對,委任契約依法雙方都可以隨時終止(民法第549條參 06/21 11:14
wyzsteven: 照) 06/21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