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echman: 您自己被騙為何要怪銀行呢?您自己有積極追蹤報案的後續 07/13 17:35
→ mechman: 嗎?難道因為您報了案,銀行就有義務要幫您把錢要回來? 07/13 17:35
→ mechman: 合理嗎? 07/13 17:35
感謝me大~第1個問題的想法不正確><
確實,銀行並沒有義務
推 adamas0422: 你是被銀行騙嗎?還是銀行欠你的? 07/13 17:58
感謝ad大~我欠缺反思>_<a
銀行沒有騙也沒有欠錢
→ iscu: 都幾年了 沒判決嗎? 照判決走阿
感謝is大~當年報案後,沒有獲得後續資訊><
推 adamas0422: 你跟帳戶所有人有認識嗎?還是單純的被詐騙? 07/13 20:21
→ adamas0422: 要拿回錢要針對那個人 07/13 20:22
不認識帳戶所有人,單純被詐騙
想請教,侵占罪的意思是指持有他人之物者已經取得物品才算觸犯嗎?
那像帳戶所有人的帳戶裡有我匯過去的錢,對方想解凍帳戶,但對方不願意全數退還,
只願意退還二分之一,這樣算是有意圖持有他人之物嗎?
如果不符合侵占罪,那改從民法第181條不當得利想看看,這樣的想法方向正確嗎?
※ 編輯: spc17992 (61.58.84.168 臺灣), 07/13/2020 21:58:35
→ mechman: 就用不當得利來處理吧,不然就告他詐欺。 07/14 06:39
推 KKyosuke: 不關銀行的事啊 07/14 09:14
→ KKyosuke: 你就跟對方拖嘛 對方不還錢帳戶裡面更多的錢就不能解凍 07/14 09:15
→ KKyosuke: 你又沒有成本 看他要怎麼處理啊 07/14 09:16
→ KKyosuke: 你現在告民事基本上99%過時效 當年報案結果你要問接受 07/14 09:16
→ KKyosuke: 你報案的單位啊 07/14 09:16
→ teatea: 警示一次效期只能兩年啊,十年前的案件銀行現在還不給解 07/26 14:09
→ teatea: 除,是銀行沒照規定走吧 07/26 14:09
推 zxvcv: 警察沒找他嗎,沒有起訴嗎 08/06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