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m1990: 不會07/18 13:14
→ kop14922000: 請問一樓,所以我跟我媽不需要去做任何的動作嗎?如07/18 13:16
→ kop14922000: 果要查詢相關法律條文是哪一條呢?07/18 13:16
※ 編輯: kop14922000 (42.72.125.40 臺灣), 07/18/2020 13:20:51
→ CKYww: 民法1138 你媽媽只是姻親 不會輪到她 07/18 13:34
→ kop14922000: 所以我媽跟我還有我姐也就都不用去做拋棄繼承的動作 07/18 13:43
→ kop14922000: 了是嗎?因為我們都不屬於法定繼承人?我媽是姻親, 07/18 13:43
→ kop14922000: 我姐跟我是旁系? 07/18 13:43
→ maniaque: 現在都是預設限定繼承,但是,"辦拋棄" 相對是簡單許多 07/18 13:46
→ maniaque: 限定繼承,人家告你要錢,你還得舉證 所繼承遺產<債務 07/18 13:47
→ maniaque: 所以拋棄pass 給次順位,就是很合理的選擇 07/18 13:47
→ maniaque: 一順都拋了,你三順就收到通知就順道通知兄妹一起拋一拋 07/18 13:48
→ maniaque: 反正妳阿伯應該不會有那種百億財產的長腿叔公啦.... 07/18 13:48
→ CKYww: 講白話一點 你家只有你已經過世的爸爸能繼承 其他人都跟伯 07/18 13:54
→ CKYww: 伯家沒關係 擔心的話 可以直接打電話問地方法院 07/18 13:54
→ kop14922000: 所以如果前面順位拋棄繼承我家應該會收到通知,但因 07/18 14:23
→ kop14922000: 為我家沒有人能繼承所以不會收到通知也不用去做拋棄 07/18 14:23
→ kop14922000: 繼承了是嗎? 07/18 14:23
→ CKYww: 我是不知道實際程序怎麼跑的 不過看起來應該是這樣 不然可 07/18 14:48
→ CKYww: 以打電話跟法院問問看 07/18 14:48
推 q135q135: 不會 07/18 15:01
推 a9301040: 根本沒有繼承權,不可能是繼承人 07/18 15:14
→ kop14922000: 好的 謝謝幾位的回答 07/18 15:27
推 taoist9999: 你全家都不是民法第1138條規定之法定繼承人。 07/18 23:11
推 maniaque: 歐...沒注意到有寫 你爸走了 07/19 08:35
推 q135q135: 某人眼殘兼不知所云 我卻不會感到意外耶 哈 07/19 23:32
→ maniaque: 樓上,你來啦,老跟在我屁股後面,香嗎???? 07/20 06:54
→ q135q135: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無敵之人會說出低能言論 實不意外 07/20 09:35
→ maniaque: 不要某人不理你,你就轉移對象.......我沒很香,不用追捧 07/20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