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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家好 小弟初次po 問題 若不詳細敬請見諒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的朋友為一品牌行銷人員在六月底時 到某知名百貨賣場為其品牌新開專櫃做驗收 當時為半夜(因為隔天開幕 現場因為施工裝潢設有鷹架 並正在拆除 朋友當時在工人設定的安全區 一步步驗收 但卻因工人疏失 輕鋼架掉落 穿越區隔安全區膠膜 砸中我朋友 造成腦震盪及手部撕裂傷(兩道五公分 縫三針) 當時緊急送醫 但事後仍有暈眩嘔吐症狀至今 廠商事後回應為 等所有看診單據都備齊 再一次實報實銷 公司方面有只有團保 及勞保 小弟朋友的問題為 1.因為廠商態度消極 如果要提告過失傷害及要求精神賠償是可行的嗎 精神賠償部分有沒有判例可以參考多少 2.施工廠商有沒有對於工安有意外保險? 還是只是認單據? 3. 現在整個工程發包關係為 朋友公司—->室內設計公司 ——> 承包商 工安意外的發生是跟承包商執行疏忽 請問是三者皆有責任嗎 還是只有承包商 小弟查詢很多資料 沒有看到相似案例(其他工安更嚴重... 希望這裡可以跟各位討教勞工相關權益及法律知識 非常感謝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44.1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95137503.A.89F.html
maniaque: 擅闖工地,責任誰負?? 07/19 16:09
maniaque: 不過,假如是在已經確定zoom 好的range ,還受傷 07/19 16:09
maniaque: 那就是工地主任的責任了 07/19 16:10
maniaque: 我是不知道你認為的"消極"是怎樣的情況 07/19 16:10
maniaque: 你是希望工地主任跟工人,刷洗乾淨,帶水果過去致歉???? 07/19 16:10
maniaque: 並且雙手奉上大禮,才叫作積極??? 07/19 16:11
maniaque: 我只覺的啦,到工地也不帶工作帽齁,實在是....... 07/19 16:12
maniaque: 還是希望工地小妹穿比基尼(或大哥穿丁字泳褲)撥水果皮餵 07/19 16:12
maniaque: 你朋友要是不爽,就去法院告啊.... 07/19 16:13
maniaque: 你可以連設計公司跟承包商一起告一告,法院判一判 07/19 16:13
maniaque: 然後要是妳朋友的頭頭覺得你朋友是 trouble maker 07/19 16:14
maniaque: 找個理由把他 lay off 掉,那你朋友就甘願一點啊 07/19 16:14
CKYww: 過失傷害只能針對該名工人 沒辦法對法人提告 07/19 16:45
CKYww: 至於損害賠償可以參考民法191條 精神損害賠償這個我覺得有 07/19 16:45
CKYww: 點難 也要提出證據證明有損害的發生 07/19 16:45
maniaque: 工人跟雇主..... 07/19 16:47
maniaque: 是工人及其雇主 07/19 16:47
CKYww: 對了 這件工安意外只有承包商應負責 07/19 17:09
maniaque: 假如要告,委外設計公司,是可以告,屬於連帶責任 07/19 19:54
maniaque: 就像計程車會去告車行,一樣的道理 07/19 19:55
maniaque: 因為計程車司機是跟車行租車的 07/19 19:55
maniaque: 計程車司機跟車行沒有雇傭關係,但是交通事故一樣可告 07/19 19:56
maniaque: 但,以上的連帶責任是"僅限民事部分" 07/19 19:56
CKYww: 樓上 去看看民法189好嗎? 07/19 20:56
saltlake: 工人疏失輕鋼架穿越區隔「安全區」砸中我朋友 <-告工人 07/19 22:24
saltlake: 承包商的工人執行職務過失傷人 <- 告承包商(僱用責任) 07/19 22:24
saltlake: 所有看診單據 <- 損害賠償金的證據 07/19 22:25
saltlake: 精神賠償 <- 所承受的痛苦之賠償,請找法院相關判決 07/19 22:27
CKYww: 樓上大大比較簡明xd 07/19 22:29
saltlake: 司法院網頁有各級法院判決文的資料庫 07/19 22:29
bluedolphin: 應該不是zoom是 zoning 07/19 23:17
bluedolphin: 話說 所以是同時告工人及承包商的意思嗎 07/19 23:18
CKYww: 是的 因為承包商和工人有僱傭關係 可以用民法188請求負連帶 07/19 23:37
CKYww: 賠償責任 07/19 23:37
CKYww: 也可以用民法191 向工作物的所有人請求損害賠償 07/19 23:37
bluedolphin: 這是民事的部分對吧? 過失傷害的部分就只有工人而已 07/20 00:06
CKYww: 就這字面來看 應該是工人個人的過失造成的吧?那就僅限該名 07/20 00:16
CKYww: 工人 07/20 00:16
CKYww: 如果傷害是因整體工地的管理或設計造成的 刑事方面才會跟工 07/20 00:16
CKYww: 地主任或整個承包商這些管理階層有關 07/20 00:16
CKYww: 承包商的話可能就是該案的負責人之類的要出來負責 法人沒辦 07/20 00:23
CKYww: 法當刑事訴訟的被告 07/20 00:23
saltlake: 適用民191與否 <-記得老王某書討論該條與189時提出的 07/20 02:49
saltlake: 切割法是,施工中用189而完工後用191,即認為設置或保管 07/20 02:50
saltlake: 這兩動作都限於施工修改前與完工後狀態。倘採此說,本案 07/20 02:51
saltlake: 不適用191而適用施工時的188於包商。 07/20 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