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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email如果想拿來當法律上有效的證據 應該如何保存才是比較好的作法呢? 因為信箱容量有限 不能無限保留在信箱裡 儲存列印成pdf檔可以嗎? 謝謝<(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28.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97573566.A.DC8.html
spirit119: 公證 08/16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