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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了詐騙 跟板上大多數人類似狀況 在FB貼文徵apple watch 然後就遇到了詐騙者主動來訊 過程中 詐騙者一直都有聯繫 也保持友好 但因為對方不願意出示寄貨明細 所以我隔天便打165做紀錄 也到警察局報案、做筆錄、提告 後續司法程序就繼續進行 目前是沒消息 另一方面 看到有些相關案例是圈存到的錢未拿回 所以我希望可以盡快拿回 比較安心 所以聯繫銀行 銀行方面收到警方通報後 有圈存到我匯入的金額 但銀行一開始不願意返還給我 我查資料後告知銀行經理第11條內容 第 11 條 存款帳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銀行經確認通報原因屬詐財案件,且該帳戶 中尚有被害人匯(轉)入之款項未被提領者,應依開戶資料聯絡開戶人, 與其協商發還警示帳戶內剩餘款項事宜,如無法聯絡者,得洽請警察機關 協尋一個月。 銀行的態度轉為告知我說: 條文中 協商的意思是需要開戶人同意才能夠返還 請教這樣解讀正確嗎? (該帳號為第三方金流平台的虛擬帳號,非人頭戶。) 另 我有在網路上查詢相關資料 若遇到銀行拒絕返還時 被害人可依民法第242條規定 代位請求返還 若獲勝訴可取回被騙款項 相關資料:(pdf第12頁) https://www.laf.org.tw/upload/2018/11/20181107163042.pdf 想請問有人遇到類似狀況可以給我意見參考嗎? 我被詐騙的金額其實不多 不到3萬 再請教下 若金流公司不願意返還 我依第242條對銀行提出告訴的話 勝訴機會大嗎? 先謝謝各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8.56.2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97747351.A.492.html
JustSad: 哪國的法律是報案就能取回的? 08/18 19:05
songzhen: 虛擬帳戶沒辦法圈存吧 08/18 19:31
songzhen: 你這種情況 如果我沒理解錯 並不適用你說的 08/18 19:34
oseii: 銀行回報 已經有圈存到匯款金額 08/18 20:23
oseii: 關於詐騙取回款項 在pdf檔中第12頁有說明 08/18 20:24
oseii: 還是謝謝以上兩位留言 08/18 20:25
a9301040: 有機會 08/18 23:13
oseii: 謝謝a大意見 08/19 00:18
KKyosuke: 告銀行無解 08/19 01:36
maniaque: 檢察官都不知道起訴沒,法院都不知道判決沒 08/19 04:08
maniaque: 若只是民事交易糾紛,銀行吃飽沒事給自己砸鍋先退錢的話 08/19 04:08
maniaque: 豈不是找死?? 08/19 04:09
maniaque: 這年頭把民事當刑事提告的也在所多有, 08/19 04:09
maniaque: 原PO認為銀行在這種只是一方提告的情況之下 08/19 04:10
maniaque: 擅自返還,若日後翻盤不起訴,換成誰做死倒楣呢??? 08/19 04:10
maniaque: 建議還是等吧..... 08/19 04:11
God03855: 你是很缺這點錢? 告下去就走完流程 幹嘛又要告銀行 增 08/19 05:42
God03855: 加自己的麻煩 人家也是按規矩走 08/19 05:42
smt3457: 所以真的是詐欺嗎?確認了嗎? 08/19 07:35
oseii: 謝謝樓上各位的意見,內文pdf檔第12頁都有相關說明和法源, 08/19 08:09
oseii: 也就是說我的想法其來有自,也查過判例了,為求周詳才想說 08/19 08:09
oseii: 貼文於此,希望有類似經驗的版友給予指點,再次感謝。 08/19 08:09
JustSad: 「若勝訴」三個字看不懂嗎?為何要我們看PDF 08/19 09:30
KKyosuke: 講白一點就是要法院認定你是被詐欺的銀行才會還你錢 08/19 10:50
maniaque: 還不只 "若勝訴" ,是 "若勝訴+判決確定" 08/19 11:21
maniaque: 一審判決,不服期限內可以上訴二審,期限外才算確定 08/19 11:22
maniaque: 換言之,原PO你只看前面,沒看到後面的關鍵點 08/19 11:23
maniaque: 而且,照法扶這樣寫,本身也寫得很模糊 08/19 11:23
maniaque: 到底是 刑事的部分判決確定 08/19 11:24
maniaque: 還是就算連刑事二審都判完,銀行還是不還,變成你告銀行 08/19 11:24
maniaque: 民事返還,民事官司勝訴確定,銀行自然就會還你??? 08/19 11:24
maniaque: 我是認為法扶這篇寫的是"另行民事訴訟告銀行判決確定" 08/19 11:25
maniaque: 所以,原PO你自己比對一下自己步驟到哪了...ok ? 08/19 11:26
yuusnow: 你自己不是寫了"若勝訴",那就是還要贏阿,不是你跟銀行 08/19 21:29
yuusnow: 說了他就要還,更何況該pdf寫的還不只勝訴,還得確定呢 08/19 21:30
oseii: 謝謝以上意見~pdf12頁下半重點有白色/粉色兩部分,該帳戶 08/20 01:53
oseii: 確實已被警方列為警示帳戶,依第11條可由被害人先取回 08/20 01:55
oseii: 若銀行拒絕返還才會有下面粉色部分的步驟,已詢問過律師 08/20 01:57
oseii: 確實可依第242條代位求償,謝謝各位提出的「若勝訴」部分, 08/20 01:58
oseii: 會再詢問律師。如有後續會再持續補敘更新,希望能幫助到類 08/20 02:02
oseii: 似情況的版友。 08/20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