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手機排版請見諒 : ) 各位好: 代朋友發問。 近日他舅舅因為欠債,對方說在近10年前,有筆阿公留的遺產(2間房),為什麼沒他的特 留份,要向其他兄弟追討該筆屬於他的那份來還債。 但當時的情況是說好三個兄弟1人1間房,他阿公的名下2 間房先給另外2兄弟,要給他舅 舅的房子目前還在阿嬤名下。 請問那個人真的有權利可以向其他人追討近10年的遺產的特留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123.2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97846720.A.CCB.html
a9301040: 沒辦法,除斥期間過了08/20 12:48
taoist9999: 我看過的一些判決是認為扣減權為一身專屬權,不得依民08/20 13:18
taoist9999: 法第242條本文代位行使。08/20 13:19
taoist9999: 但一些學者持反對說,認為扣減權得代位行使。08/20 13:19
taoist9999: 但退一步言,實務見解多扣減權之時效期間類推適用民法08/20 13:22
taoist9999: 第1146條第2項知悉後兩年內或繼承開始時十年內。08/20 13:23
taoist9999: PS:林秀雄教授認為扣減權性質為物權之形成權,應類推08/20 13:25
taoist9999: 適用民法第93條或第245條有關撤銷權除斥期間規定。08/20 13:25
taoist9999:  08/20 13:27
taoist9999: 因此本件繼承人之債權人應該很難能夠成功地代位行使扣08/20 13:28
taoist9999: 減權。08/20 13:28
謝謝大大們釋疑 : ) ※ 編輯: KelseyC (36.237.180.190 臺灣), 08/20/2020 16: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