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CWck: 電業法? 應該還是要看職務內容 是否和公權力有關 09/04 08:59
推 CCWck: 例如說收了某店家錢故意把競爭店家斷電之類的 可能會瀆職 09/04 09:02
→ maniaque: 台電的電業,現在屬於公共事務吧 09/04 10:27
→ maniaque: 要是台電不適用,那不就也可以說,台電員工歪哥一堆錢 09/04 10:27
→ maniaque: 不適用貪汙治罪條例?? ^_^ 09/04 10:28
→ CKYww: 現在實務原則上是把台電排除了 換句話說 現在台電並非第1款 09/04 12:06
→ CKYww: 的身份公務員 但是如果台電員工有因政府授權 而有涉及公權 09/04 12:06
→ CKYww: 力的業務 還是會有第2款的授權公務員的適用 09/04 12:06
→ CKYww: 還真的有查到民國60年的關於電表的函釋 說當時台電為國營事 09/04 12:13
→ CKYww: 業 其員工應認為刑法上之公務員 因此員工在電表上的裝置的 09/04 12:13
→ CKYww: 封印屬於公文書 09/04 12:13
→ CKYww: 但是現在台電已經不屬於刑法公務員的範疇 應該要認為是私 09/04 12:13
→ CKYww: 文書了吧? 09/04 12:13
推 LAWfOREVER: 政府採購法 09/04 13:17
→ ultratimes: 他們是刑法上公務員 最廣義的 09/06 20:21
→ ultratimes: 而且我找的是法務部的資料唷,不要跟我說法務部是錯的 09/06 20:26
推 KKyosuke: 對啊 85年舊法資料呢 哪翻出來的 不好找吧 09/06 21:17
→ CKYww: 的確啦 上刑總的時候都說刑法的公務員是最廣義的 09/06 21:54
推 ultratimes: 實務上刑法公務員的確是最廣義的 09/06 22:21
→ ultratimes: 但書上不會寫刑法,而是會寫國賠法 09/06 22:21
→ ultratimes: 但實際上,要國家賠錢你還真的做夢比較快 09/06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