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社會局要完成程序,媽媽那邊人證居多吧... 09/05 16:04
→ a26821660: 所以我大概準備人證部份就好了嗎 舉證真的太難了 09/05 16:24
→ taoist9999: 這要小心處理,曾有人被告過刑法第294條。 09/05 19:59
推 jjeffrey1015: 找律師,舉證不難,裁定無溯及效力,目前的安置費 09/05 21:08
→ jjeffrey1015: 用你還是要負擔 09/05 21:08
→ babucar: 已產生的費用只能結清.目前法律無解.證據是你要提出.不是 09/06 00:37
→ babucar: 法院幫你調.還是趕快提出告訴.早點判出來才能止血 09/06 00:38
推 babucar: 律師的錢其實可以省下來.這種家事自己說最清楚.1歲就離婚 09/06 00:43
→ babucar: 媽媽出來講一講就差不多了.沒想像的那麼難.只是訴訟期半 09/06 00:44
→ babucar: 年到1年的安養費用.是跑不了的 09/06 00:45
→ a26821660: 了解 謝謝大家目前就是等禮拜一去法院詢問過後就會送出 09/06 01:40
→ a26821660: 訴狀 09/06 01:40
→ a26821660: 費用我已經做好準備,只是希望不會拖太久能趕快止血最 09/06 01:40
→ a26821660: 好 09/06 01:40
推 jjeffrey1015: 家事裁定下來很快,不至於到一年半載 09/06 07:13
推 KKyosuke: 沒那麼簡單 複雜的也可以搞很久 09/06 08:47
推 LaplaceDemon: 法院早就炸量了 09/06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