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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很小的時候我父母離婚,很久沒聯絡過我爸(有20年了) 雖然沒拿過我爸贍養費,但我跟我媽也一直過得還算小康 只是最近有點好奇我爸的各種生活狀態(20年前聽說他跟外遇對象結婚生孩子 沒想過要打擾他,但純粹好奇地想問身為離婚子女的我可以知道的爸爸的哪些事?像是住哪,聯絡方式等等 btw 我媽一直跟我說要隨時注意你爸死了沒,這樣你可以去他家拿錢(????????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F700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37.2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00169286.A.F97.html ※ 編輯: ricoricoyan (223.140.137.226 臺灣), 09/15/2020 19:29:03
Lailungsheng: 可以去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含雙親,細節部分直 09/15 19:48
Lailungsheng: 接問承辦人員,我記得子女是可以申請父母的細節部 09/15 19:48
Lailungsheng: 分(就是目前戶籍所在地,不過未必住那裡。) 09/15 19:48
banana321: 去戶政調閱 09/15 20:02
banana321: 不過只有你可以調閱 09/15 20:02
ajax4444: fb有時候也用得到 09/15 22:56
homely: 你媽媽很實際…XD 09/16 20:10
jasonyeh: 媽媽說的很對,你可以繼承爸爸的遺產 09/17 10:12
maniaque: 父親請求扶養 子:我爸都沒撫養我,我無扶養義務 09/17 11:24
maniaque: 父親過世留有大筆遺產 子:我有權利繼承應得的遺產 09/17 11:25
maniaque: 建議有錢又有孩子在外的,還是財產早點信託, 09/17 11:26
maniaque: 付些保管費,讓專業的幫忙顧好自己的財產, 09/17 11:26
jenoren: 直系血親尊親屬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倘情節重大,直 09/18 15:27
jenoren: 系血親卑親屬固可按民法第1118條之1第2項規定請求法院免 09/18 15:27
jenoren: 除其扶養義務。 09/18 15:27
jenoren: 直系血親卑親屬如無民法第1145條繼承權喪失之事由,即應 09/18 15:27
jenoren: 有法定繼承被繼承人遺產之權利。 09/18 15:27
jenoren: 簡言之,前未盡己之扶養義務,之後欲強求完全未扶養過之 09/18 15:27
jenoren: 子女扶養自己,本有違事理之平;子女若無喪失繼承權,渠 09/18 15:27
jenoren: 受法律保障之遺產特留分亦不容恣意侵害。 09/18 15:27
jenoren: 扶養義務得否減輕或免除,與是否屬遺產之合法繼承人係為 09/18 15:27
jenoren: 二事,二者亦無連動關係,應分別以觀。 09/18 15:27
saltlake: 樓上白話說就是爹娘沒養過你,之後要你養他們不公平 09/18 15:34
saltlake: 但是,在這情況下,你做子女的還是可以拿你爹娘遺產 09/18 15:35
saltlake: 即使你根本不養他們 09/18 15:35
jenoren: 大意便是如此,是不同的兩件事情。感謝樓上白話支援XD 09/18 18:10
bear753951: 找偵信社 10/09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