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搞不好底下複寫本票或者是連帶保證人同意書....:D 10/05 19:18
→ maniaque: 日本就有把假的上面割開簽名區,底下再加一張本票,露出 10/05 19:19
→ maniaque: 簽名位置,再請被害者簽名,殊不知簽下的是第二張 10/05 19:19
→ maniaque: 另外,你前面才講法院,後面卻講銀行? 10/05 19:20
→ maniaque: 簽的東西也沒拍照存證,也沒跟對方拿名片什麼的....勇歐 10/05 19:20
→ KMTlikesshit: 拜託別嚇我 想哭, 因為他說債務人是欠卡債 10/05 19:21
→ maniaque: 你媽還不識字....真是棒~~~~~ 10/05 19:21
→ maniaque: 不要問我啊,我講的事情確實曾經有發生過啊.... 10/05 19:22
→ maniaque: 至於台灣是怎樣的詐騙法,我阿災~~~ 10/05 19:22
→ KMTlikesshit: M大你說的都對,但我媽今天就恍神,超想哭 10/05 19:22
推 Lailungsheng: 你這...無解吧.只能被動等沒事或出事了 10/05 19:43
→ Lailungsheng: 因為你連對方都找不到.簽名這種事我常做...我發一篇 10/05 19:44
推 spirit119: 法院會開公務車,不會這麼隨便 10/05 20:15
→ bluedolphin: 沒仔細看還是不識字? 不識字的話還可以爭取無效? 10/06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