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aoist9999: 應該會有人聲請釋憲,問題是立法院再修法的話,還是 10/14 18:29
→ taoist9999: 改變不了跟目前一樣的結果。 10/14 18:29
是這樣沒錯
但要修法的話至少要多經過立法院那關
而不是國防部一句話就直接延長
→ spirit119: 情勢緊繃時什麼都可能發生...陸一特表示: 10/14 18:45
我想現在還沒緊繃到那種程度
不然早就改回徵兵制了
→ maniaque: 你還不如打只挑七年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比較實際一點 10/14 18:46
→ maniaque: 當初降成四個月是國防部,現在優先挑老兵也是國防部 10/14 18:46
→ maniaque: 那當初只訓四個月,訓三小呢??? 10/14 18:47
不延長訓練役年限當然是明顯違反平等原則
不過因為這篇我的主要疑問在於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與授權明確性原則的關係
就沒有特別提到這個部分
→ maniaque: 都說酌增了,你得舉證違反比例原則歐.... 10/14 19:01
→ maniaque: 不然建議你要就一起寫上去 10/14 19:02
假如真的要訴訟
那當然是把所有能提出的都寫上去啊
至於如果把酌增解釋為有上限
那就變成是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你國防部覺得可以酌增到17年
我覺得最多讓你加到10年就是極限了
→ saltlake: 幹嘛不更乾脆要求男女平權當兵? 10/14 19:16
不可能有立委敢動這塊的
即便是相對獨立的大法官
當年也都不敢宣告違憲了
立委怕以後再也不用選
大法官也會怕被廣大的女性民眾丟雞蛋
推 taoist9999: 司法院釋字第490號解釋發布當時根本還沒有替代役,現 10/14 20:07
→ taoist9999: 在既然有替代役,基於男女平等原則,女性應該至少有 10/14 20:07
→ taoist9999: 服替代役之義務。 10/14 20:07
→ ultratimes: 都要打仗了,誰還管你法律怎樣?戰爭沒有法律 10/14 22:39
→ ultratimes: 到時候誰管你除役免役替代役 全部抓上去戰場 10/14 22:40
→ ultratimes: 違法?戰爭時沒有這種東西,戰爭時誰還跟你打訴訟咧 10/14 22:40
→ ultratimes: 戰爭時就是這樣 命令最大 誰管你違法違憲 10/14 22:45
所以現在已經戰爭了嗎?
那你怎麼還在上PTT呢?
※ 編輯: paul324 (150.117.223.153 臺灣), 10/14/2020 22:55:33
→ kaky: 法條要直接釋憲 不是人民可以直接提起 10/15 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