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pirit119: 鄰里長沒有薪水 10/18 00:16
→ mechman: 里長有薪水吧 10/18 11:37
→ stevenchiang: 我記得里長沒有明確寫是「薪水」的收入,而是由各地 10/18 12:44
→ stevenchiang: 公所編列類似事務補助費的東西給里長 10/18 12:45
確實沒有名義上的薪水而是各種福利措施。
比方說事務補助費、保險費甚麼的。
這些費用有些還不好變現金,比方報紙補助費。有鄰里長沒有訂報紙卻去申請補助,
就上新聞了。
※ 編輯: saltlake (114.24.92.17 臺灣), 10/18/2020 14:49:24
→ maniaque: 就跟學校班長差不多意思 10/18 16:39
→ ken211812: 從通知的效力那看有沒有戶長的責任? 10/18 20:43
這邊疑惑的就是,戶長就各種通知函的代為管領行為是附有代為通知到本人
的法定義務。
如果本著權益與義務相隨的原則,不應該課戶長此種法定義務,畢竟中華民國
一毛錢薪水乃至於福利都沒給戶長,憑啥要求戶長執行公務?
一般公寓或大樓的管理員代住戶管領通知都沒這種法定義務,而管理員好歹還
領住戶(們)給的薪水。
→ ken211812: 遷不遷出的問題 如果成年了那就合理吧 除非有扶養問題? 10/18 20:45
→ spirit119: 里長沒有薪水,所以可以兼職,補助費要憑收據核銷不是 10/18 21:50
→ spirit119: 直接發錢 10/18 21:50
反正確定戶長無薪水也無補助款可請領,而鄰里長是靠福利(如保險補貼等)和補助款
(要憑收據)請領。
其實這倒滿有我國習俗的特色。比方廟裡面辦活動的爐主,雖然可以掛錦旗與得到
辦活動的領頭權,也是無給職。實務上還得比捐錢多寡來爭取。
從這角度看來,我國法制最小的自治首長是鄉(鎮、市)長囉?
算是依法有資格領中華民國官俸的最基層自治長官?
※ 編輯: saltlake (114.24.92.17 臺灣), 10/19/2020 00:00:21
→ sindyevil: 可以不當戶長,或者同地址多戶,人人都是戶長. 10/19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