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indyevil: 哪裡不合理? 課程不是有押時間和堂數嗎? 10/21 09:11
→ maniaque: 我付十萬跟希爾頓定了10月份的客房,然後我只有1天去住 10/21 09:52
→ maniaque: 我可以11月去申請退剩下的29天沒住的費用嗎?? ^_^ 10/21 09:53
→ maniaque: 今天業者看你上的少,願意再讓你付一些費用,然後把所有 10/21 09:53
→ maniaque: 課程堂數都上完,那是對方開的補救措施,你還嫌? 10/21 09:54
推 KKyosuke: 兩年期限都過了一年十一個月 就算你說不上依照法規業者 10/21 09:58
→ KKyosuke: 也不用退你半毛錢...(過1/3就不能退費了) 10/21 09:58
→ maniaque: 你借我一百萬,15年沒跟我討,超過15年才跟我討,我拒還錢 10/21 10:02
→ maniaque: 你說不合理,我說民法就是這樣子,先講法再講理 10/21 10:02
→ maniaque: 依法我可以不需要還,但我看你窮途潦倒,也可以選擇還你錢 10/21 10:03
→ maniaque: 而我若選擇還你錢,一旦錢交到你手上,我就不能再討回來 10/21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