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無追訴期限僅限有死亡結果是不是大洞?
時間Sun Nov 8 00:38:18 2020
先不要說刑法特別法
光是普通法有多少個可以處到死刑,但是並不會發生直接死亡結果的
(間接就先不論了,我相信80條一項一款指的是直接造成)
刑法中有死刑規定,但可能不會有直接死亡結果的還不少
例如刑法261條公務員強迫他人製毒罪
或是332條第二項
強盜放火
強盜+性交
擄人勒贖
強盜+重傷
所以擄人勒贖只要沒撕票,追訴期就只維持30年?
一定要產生死亡結果,會不會成為法律漏洞?
是不是改成最高刑期有死刑 無期徒刑者一律無追訴期限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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