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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啦 車禍調解的時候 對方撞斷牙齒去做了假牙報價6萬(未出示收據) 因為其他項目也談不攏 第一次調解就破局 後來因緣際會下 我們得知對方的實際花費只有2萬9 請問如果在第二次調解的時候 對方依然堅持有花到6萬,是否有構成詐欺呢?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79.1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05532147.A.D4D.html
wea567: 詐欺的定義可以先查看看, 11/16 21:48
"行為人必須有施用詐術的行為。所謂詐術,是指傳遞與事實不符的資訊之行為" 以上為我查到的,不知道是否符合這樣的條件
wea567: 另外你可以請對方提出收據證明有花費六萬元。 11/16 21:48
CKYww: 就直接跟他說依收據為準唄 11/16 22:12
bluedolphin: 出險理賠也是要看收據阿 11/16 23:30
bluedolphin: 你們的因緣際會有證據嗎 11/16 23:30
有的,證據確鑿
iscu: 換個角度 對方出六萬來撞斷你牙齒你願意嗎? 11/16 23:37
不懂你的邏輯,我針對的是對方出價的疑慮,並沒有逃避該理賠的肇責 你的角度很偏,應該大於90度
CZXtar: 交給法官ㄅ 11/16 23:52
JustSad: 詐欺不會成立,上法院看的就是單據證明。 11/16 23:58
JustSad: 簡單說,如果你想省時,不必糾結他的費用。 11/17 00:00
JustSad: 不論是浮報,和真的花了是其他你不知道。 11/17 00:01
依我淺薄的理解,真要省時的話就不會上法院而是在調解會就解決 這部分若我理解錯誤還希望各位指點 簡單說,對方報6萬,實際上不到3萬,這中間的落差我無法理解 當然,相關醫美的理賠和其他細項都不包括在內,這僅僅是做假牙的部分
JustSad: 看肇事責任,如果他能有醫生證明在家休養可以要更多 11/17 00:02
JustSad: 薪資,看護,交通,有單據有憑據都能請款。 11/17 00:03
JustSad: 只要他不同意和解,管他是真的還是假的,是你有刑責。 11/17 00:04
JustSad: 大不了浪費時間跑法院,吃虧的不會是他。 11/17 00:04
JustSad: 除非你覺得為了一口氣,可以有案底與浪費時間。 11/17 00:06
JustSad: 我若是他家人,你越晚和解越好,耗費更多看誰狠。 11/17 00:07
JustSad: 故意假牙在弄不好後面追加費用你能怎樣? 11/17 00:08
感謝您的回覆,提到的這些細項都有考量在內 目前肇責是我3對方7,正在事故鑑定委員會的程序中 其實我覺得已經有點偏離我想詢問的主軸了,不過還是感謝你的回覆,謝謝
JustSad: 簡單說,你沒得選,糾結報價單有什麼意義? 11/17 00:10
taoist9999: 你是被告的話,如果和解金是六萬又何妨? 11/17 00:19
taoist9999: 因為如果你不和解的話,要繳給國庫的易科罰金有可能就 11/17 00:19
taoist9999: 不只六萬了,之後還得負擔對方的民事上求償。 11/17 00:20
taoist9999: 如果你們雙方都有受傷,彼此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的 11/17 00:21
taoist9999: 話,在糾結假牙支付了多少錢,才比較有意義。 11/17 00:21
JustSad: 補充樓上,我自己類似案例民事下個月才結束。 11/17 00:22
JustSad: 刑事部分有人受傷,若無肇逃一樣大約是3比7。 11/17 00:23
JustSad: 符合自首要件會減刑,過失傷害,罰兩萬四。 11/17 00:24
JustSad: 原po糾結實際金額,結果也是要三萬醫藥費甚至以上 11/17 00:26
JustSad: 發金24000+案底+實際三萬,他覺得比六萬划算。 11/17 00:27
JustSad: 他看不懂我們的明白,卻覺得我們沒有弄清楚他的問題。 11/17 00:28
JustSad: 可能花時間學經驗還能有案底他覺得比較爽吧。 11/17 00:28
你這個酸,我是笑笑啦,沒事沒事請繼續 如果你藉此比較開心,我OK
JustSad: 罰金 11/17 00:29
我的問題就真的很簡單,調解會上,「單就做假牙」的部分 對方開6萬,而我知道實際上的醫療花費是2.9萬(完整的前、中、後醫療) 這中間落差是否構成詐欺行為? (明明就沒花這麼多你卻多報2倍,我應該可以合理懷疑你是藉機想多拿一點吧?) 進度還沒到法院,正在等待第二次調解通知 我的確是不懂為何各位已經考慮到要告來告去的階段 現在除了手遊,連這點都要趕進度了嗎? 前面有網友建議說請對方開收據證明,OK阿,我也打算第二次調解請對方出示 就這樣而已嘛 但就是疑惑這樣謊報金額的行為是否有違法之虞
yodilouis: 實報實銷啊!大不了跟他跑法院,過失傷害沒什麼大不了 11/17 00:49
CZXtar: 精神賠償不會有收據這種東西的 11/17 00:53
u96873: 是沒有違法,歡喜甘願的。我是之前車禍直接跟對方說,沒差 11/17 02:36
u96873: ,我錢也不要了,我寧願繳給國家也不繳給你,魚死網破啊 11/17 02:36
感謝回覆
lu0713: 我若是受傷那方我會回:那換我給你十萬,你自己挑三顆牙打 11/17 07:10
lu0713: 斷重做 11/17 07:10
我沒受傷,但對方肇責比較多,我被追撞之後對方自摔牙齒斷 然後要我表演給我錢斷我牙的橋段? 是不是沒認真看內文阿大哥
JustSad: 笑你告不成詐欺啊,這才叫酸! 11/17 08:16
動不動在那邊笑來笑去,你顏面神經還好嗎? 不會看全文,可憐仔
iscu: 下次你被撞重傷就知道了 不是什麼東西都有收據的 11/17 09:16
麻煩看內文,我是被追撞,對方自摔斷牙
iscu: 開完價對方又想東砍西砍... 11/17 09:17
iscu: 覺得不合理就不要和解 繳錢給國庫就好 11/17 09:17
bluedolphin: 沒有詐欺問題 11/17 10:13
言簡意賅,感謝
jasonyeh: 是不會有詐欺罪的問題,但你真的認為對方有浮報金額就不 11/17 10:24
jasonyeh: 要同意和解,對方提刑附民移到民事庭審理時當然每項金額 11/17 10:25
jasonyeh: 就是要依照單據,不過刑事部分沒和解就會成立過失傷害, 11/17 10:26
jasonyeh: 雖然也應該是易科罰金而已 11/17 10:26
好的,感謝
saccharomyce: 奇怪 什麼時候和解還需要出示單據了 11/17 17:20
saccharomyce: 他開一個金額 你接受就和解 不接受就上法院 11/17 17:21
saccharomyce: 和解就是大家ok就好 又不是公司報帳 11/17 17:22
這才是我要的答案阿!!! 感謝解惑
rock0807: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 11/17 17:43
rock0807: 人之物交付者 11/17 17:43
rock0807: 如果和解金是不法所有 那叫你們去調解的地檢法院都是幫 11/17 17:44
rock0807: 助犯了 11/17 17:44
沒錯!!! 你這段話打醒我了,感謝
kery1120: 要做假牙只求償6萬,未免太便宜了,趁對方還沒找專業 11/17 18:45
kery1120: 人士前快和解吧 11/17 18:45
t8754035: 和解就是你要解決錢就拿出來,不然就上法院 11/17 22:03
MarcoLou: 肇者3 這案例也要全賠? 11/18 09:14
沒有全賠,負擔3成
a9301040: 你要有肇事責任,哪怕很少,就趕快調解委員會和解吧 11/18 10:17
taoist9999: 別為了幾萬塊,而有一個前科。 11/18 10:40
taoist9999: 不要糾結在幾萬塊上頭,你有想過之後刑民事流程的時 11/18 10:45
taoist9999: 間及金錢成本(還有無形上的精神壓力),雙方協調破 11/18 10:45
taoist9999: 局後,對方拼一口氣不要錢,也不想跟你和解呢? 11/18 10:45
taoist9999: 要算那麼清楚的話,不必浪費大家的時間,通通讓法院 11/18 10:51
taoist9999: 去審理判決就好了。 11/18 10:51
感謝您的建議,非常實在
maniaque: 笑死,那照你這論點,把你女朋友給XX,然後付處女膜重建費 11/18 11:58
maniaque: 是不是就船過水無痕了?? 11/18 11:58
首先,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只知道你思辨能力有問題 其次,你說的XX是指什麼不彷說出來讓大家知道 用這麼偏激的文字卻不敢明講,你是天生個性孬,還是出門忘記帶老二?
bluedolphin: 說真的 易科罰金五年內不犯罪 良民證上也不會有紀錄 11/18 13:03
taoist9999: 但即使是易科罰金,還是有罪判決啊! 11/18 13:25
bluedolphin: 看人跟看狀況吧 有人肯吃 大部分人不想吃判決 11/18 16:43
saltlake: 找律師協助了嗎? 車禍案,算一筆錢,你要加告對方詐欺案 11/18 18:43
saltlake: 另外算一筆錢。 11/18 18:43
目前沒想過要告,只是想先詢問這種狀況是否符合詐欺,上面有前輩解答了
lu0713: 在法律版回文那麼嗆算勇者嗎?那些話已足夠讓你再跑一次警 11/19 07:18
lu0713: 局作筆錄,再跑一次法院為自己辯護,更有可能荷包再度失血 11/19 07:18
lu0713: 為你的回文負責 11/19 07:18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就我這篇文一路看下來我覺得你並沒有在狀況內 我不知道你勇者的定義是什麼,但很明顯你就是要大家卑躬屈膝來回文 我的訴求很簡單,有其他厲害的人回覆我的重點我也是很感謝 對於不禮貌的人我也沒在客氣
JustSad: 告不成詐欺有機會到警局做筆錄也不錯啊,學經驗。 11/19 13:24
maniaque: 笑死,看來還是搞不懂,是不是? 體傷本來就有別於一般財損 11/19 14:52
maniaque: 兩萬九也好,五萬九也好,你都逃不掉還有一條精神撫慰金 11/19 14:53
maniaque: 還想告對方詐欺哩.......笑死了 11/19 14:53
首先我並沒有要告詐欺,我只是問說這樣有沒有構成詐欺,這上面我已經回很多次了
maniaque: 最好堅不和解 ,結果法官不爽送你超過六個月的刑期 11/19 14:54
maniaque: 然後對方刑附民討6萬全額照准....看是誰要在那邊哭 11/19 14:54
maniaque: 樓主可以在本板預約"法官判決不公,該怎辦"的發文寇打. 11/19 14:55
我跟你詞不達意,但至少我也見識了,並不是每個律師的邏輯都是好的,祝你生意昌隆 ※ 編輯: secret1021 (36.233.67.137 臺灣), 02/25/2021 12: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