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aoist9999: 1.那是上法院之後的事情了。 12/09 21:22
→ taoist9999: 2.如果起造人是祖母的話,祖母就是所有權人,繼承人依 12/09 21:22
→ taoist9999: 民法第759條也是所有權人,而不是事實上處分權人。 12/09 21:23
→ taoist9999: 我不清楚那份所謂的轉讓書內容是什麼?但畢竟並沒有辦 12/09 21:23
→ taoist9999: 理房屋稅之納稅義務人變更,現在還並不是事實上處分權 12/09 21:24
→ taoist9999: 人(有一派的說法是交付且占有就算是讓與事實上處分權 12/09 21:24
→ taoist9999: 了,但這應該是在沒有房屋稅籍的情況下。) 12/09 21:25
→ taoist9999: 3.那個法條要看立法理由,生前贈與對其他繼承人仍是有 12/09 21:26
→ taoist9999: 效的,其立法目的主要是為了保護被繼承人之債權人。 12/09 21:26
→ taoist9999: 12/09 21:28
→ taoist9999: 我認為真正的爭點: 12/09 21:28
→ taoist9999: Q:贈與人死亡後,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之繼 12/09 21:30
→ taoist9999: 承人能否撤銷贈與? 12/09 21:30
→ taoist9999: A: 12/09 21:30
→ taoist9999: 一、肯定說:民法第408條第1項之撤銷贈與權並非一身專 12/09 21:32
→ taoist9999: 屬權,依民法第1148條第1項本文,得為繼承權標的,繼 12/09 21:34
→ taoist9999: 承人得撤銷贈與。 12/09 21:34
→ taoist9999: 一、否定說:民法第408條第1項之撤銷贈與權為一身專屬 12/09 21:34
→ taoist9999: 權,依民法第1148條第1項但書,不得為繼承權標的,繼 12/09 21:34
→ taoist9999: 承人不得撤銷贈與。 12/09 21:34
→ taoist9999: 二、否定說:……(更正) 12/09 21:35
→ taoist9999: 12/09 21:35
→ taoist9999: 有空我再看能不能查到資料? 12/09 21:35
→ taoist9999: 12/09 21:37
→ taoist9999: 你這個案件要找精通不動產法律的律師才會懂,一般律師 12/09 21:38
→ taoist9999: 或地政士,連你再講什麼都不清楚的。 12/09 21:38
→ taoist9999: 12/09 21:44
→ taoist9999: 其實法院為判決之前是要先「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沒 12/09 21:45
→ taoist9999: 有資料,也只能隔空抓藥而已。 12/09 21:45
→ taoist9999: 備妥資料向懂這方面的專業人士付費諮詢,才是正確的處 12/09 21:46
→ taoist9999: 理方式。不然連一般律師都不懂的東西,上來問免錢的也 12/09 21:47
→ taoist9999: 很奇怪。 12/09 21:47
推 kery1120: 祖父是起造人~死亡後就有一次繼承了~如果當初沒有分割 12/10 12:56
→ kery1120: 遺產的協議~很可能祖母只是繼承人之一,自然沒有處分全 12/10 12:56
→ kery1120: 部建物的權利 12/10 12:56
推 taoist9999: 現在祖母的全體繼承人,在遺產分割前,就是房屋所有 12/10 13:43
→ taoist9999: 權的公同共有人(民法第759條、第1151條參照)。 12/10 13:43
推 taoist9999: 祖母依繼承原因取得所有權的法律依據是民法第759條。 12/10 13:47
→ taoist9999: 因為建物並無保存登記,因此祖母生前無法移轉所有權 12/10 13:47
→ taoist9999: 給他人,頂多是生前移轉事實上處分權給他人。 12/10 13:47
推 taoist9999: 不過,我查網路還沒查到這種見解,這是我以法律來推 12/10 13:51
→ taoist9999: 論的,看法官能不能被說服? 12/10 13:51
→ maniaque: 這種的,建議沒辦法調解,就走訴訟了 12/10 15:06
→ maniaque: 而既然連父母都搬離,讓孫女獨自跟老祖母同住???? 12/10 15:10
→ maniaque: 說真的,我看到的像是一個隔代教養的家庭 12/10 15:10
→ maniaque: 當祖母去世後,子女衝回來瓜分財產 12/10 15:10
→ maniaque: 祖母在世時,對於子女不聞不問,只剩孫女貼心照料到最後 12/10 15:11
→ maniaque: 為了報恩跟給子女一個最後教訓,把這間房子轉讓給孫女 12/10 15:12
→ maniaque: 那,回家住,也是照顧,所以大家只有拜拜才回去??? 12/10 20:38
→ maniaque: 你要我說呢,我覺得是,老祖母認為,反正你們也各奔東西了 12/10 20:39
→ maniaque: 自己有自己的家業, 12/10 20:39
→ maniaque: 孫女不管是好是壞,現在就是 "陪在老祖母身邊" 12/10 20:40
→ maniaque: 人誰無青春,誰無過去? 12/10 20:40
→ taoist9999: 事實上處分權,是最高法院創設的概念,在民法並無規定 12/11 13:19
→ taoist9999: ,很多教科書也不會提到這一點。 12/11 13:19
→ taoist9999: 所以,一般律師及地政士不懂才是正常的。 12/11 13:19
→ Afun2009: 說真的,我不太相信會有通過律師高考的人不懂事實上處分 12/11 14:13
→ Afun2009: 權。雖該概念為最高法院創設,但由來已久,大多準備考試 12/11 14:14
→ Afun2009: 的書籍多半都會提到,很難說對律師來說是陌生的概念。 12/11 14:14
→ Afun2009: 建議原po找付費諮詢,找免費諮詢很容易被打發。參考看看 12/11 14:16
→ a9301040: 律師怎可能不知道,我都打爛了,臺灣太多違建,一定會遇 12/11 17:10
→ a9301040: 到 12/11 17:10
→ abcpiii: 律師不太可能不知道...除非你沒說清楚來龍去脈,地政士雖 12/15 15:28
→ abcpiii: 然沒辦法完整闡述,但應該還是可以解釋個大概,這種案子 12/15 15:28
→ abcpiii: 你要自己處理非常有困難 12/15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