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pirit119: 不一定 12/09 21:37
※ 編輯: ellipse20 (223.140.41.62 臺灣), 12/09/2020 21:40:32
※ 編輯: ellipse20 (223.140.41.62 臺灣), 12/09/2020 21:42:29
推 JustSad: 理論上要一式兩份一份給法院一份給對照 12/09 22:42
→ JustSad: 實際上什麼狀況都有可能發生而且會有例外 12/09 22:42
推 tnssh211448: 看你的律師的收文章 12/10 07:32
推 KKyosuke: 常常有人書狀只進法院照樣亂蓋繕本已逕送對造啊 12/10 08:00
→ KKyosuke: 不過這種東西不重要,你上訴都不合法了 12/10 08:01
→ ellipse20: 想知道有無盡「善管人」責任,謝謝大家回覆 12/10 09:36
→ a9301040: 真的有對造不送給我,乾我還要去閱卷,死王八 12/11 17:12
→ a9301040: 上訴不合法的原因是什麼?如果不合法沒辦法補正,對造寫 12/11 17:13
→ a9301040: 啥不重要。很多對造三審是不答辯的,照贏 12/11 17:13
推 KKyosuke: 對造不送書狀來就算了 最可怕的是檢察官不送書狀.. 12/12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