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ina92 (愛作夢的人)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退租後才說東西壞掉
時間Sat Dec 19 15:34:47 2020
請問大家
我們在外面租房,提早違約也給房東扣一個月押金,今天房東有收「清潔費」!
原因是 東西要全新的還給他!窗簾、冷氣之類的,真的太讓人傻眼...
後來也扣了$1200,後來又說因為我們提早違約要補收回來原本殺價的房租,但契約是折
扣後金額,我們要求返還。
下午房東致電過來,說東西壞了,椅子不見,但目前錢都已經點交完
問題:
1.我們是否不用理房東,但房東的房租差額一定要返還給我們?
2.房東若又說東西壞掉,之後要控告我們,這也有舉證問題,是否也都不用理,看房東後
續?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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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aoist9999: 當初就要訂立書面的「房屋點交單」 12/19 16:37
→ taoist9999: 要避免日後各說各話,就是這樣子。 12/19 16:37
推 sssn1: 被搞過下次就知道嚴謹不是說著玩的 書面有其存在的意義 12/19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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