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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的情況都是前釋字合憲,後釋字違憲 時空背景不同,的確會讓當時還合憲的法律,在後面變成違憲才修改 但是前面違憲,後來才合憲的例子到底有沒有存在過呢? 一般來說,如果早期就違憲了,代表這條法律早就失效而廢除了 立法者通常也不會在法條失效後,又故意立一條類似的法再次讓人挑戰 所以不太可能後面反而合憲 但以上都是覺得原則上不可能,但是否有例外 前釋字宣告違憲,後釋字反而宣告前面的釋字是合憲行為? 舉個例子,通姦罪已經被宣告違憲而去除 因為沒有了通姦罪這東西,所以未來通姦罪又合憲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但想問有沒有違憲後又變成合憲的例子呢?而且是後面釋字直接說前釋字應予更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74.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08790842.A.B8E.html
maniaque: 你把 791 理由書整個看過,你應該就不會問這問題了 12/24 15:01
maniaque: 而當初同婚解釋出來後,也早就可見會針對通姦除罪做解釋 12/24 15:09
maniaque: 而且,以現在的眼光來看,民法親屬篇也有很多有違憲的條文 12/24 15:09
maniaque: 繼承篇也是,隨便抓一個特留分就已經抵觸了 12/24 15:09
在大法官解釋前都只能說"可能"牴觸 另外你不用特別講791,還是回到原本重點 過去有後釋字讓前釋字失效的情形,但幾乎都是前釋字宣告合憲,後釋字宣告前釋字違憲 有沒有相反的情形?因為應該很難成立,因為不太可能針對已經違憲廢止的法律再釋憲 但是可能會有特殊的可能?例如相似法條的釋憲,結果順便把已違憲的釋字又給合憲的? ※ 編輯: ultratimes (1.174.74.92 臺灣), 12/24/2020 20:3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