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eptoneta: 他要告就讓他去告 跑個警局地檢署而已 12/24 19:55
推 poikz: 車又沒被偷走 警察不會理他 12/24 19:55
推 ultratimes: 使用竊盜都比這嚴重多 12/24 20:00
推 taoist9999: 沒有竊盜罪主觀構成要件之故意及意圖,不會觸犯竊盜罪 12/24 20:01
→ taoist9999: 的。 12/24 20:01
推 poikz: 信不信 他去報案一定不會被受理 我朋友的車不見去報案 12/24 20:43
→ poikz: 警察還叫他在附近找一下 有可能只是被移動而已 12/24 20:43
推 CKYww: 不會 12/24 21:57
推 BONBONTONBOY: 放心好了,派出所去做個筆錄,檢察官那邊就不起訴處 12/24 22:15
→ BONBONTONBOY: 分了 12/24 22:15
推 km0220: 我是比較疑惑,要怎麼"不小心"把一台車從a點移到b點... 12/24 22:29
推 km0220: 有自信一點,就是要把擋到出入口的車移走。建議實務上就 12/24 22:32
→ km0220: 是申請紅線,誰都別停。 12/24 22:32
→ ultratimes: 這也沒不小心的問題,不管故意不小心都沒問題 12/24 22:52
→ ultratimes: 前面說的,使用竊盜都沒罪了,這比使用竊盜更沒有意圖 12/24 22:52
推 pppeterhuang: 你沒有不法所有意圖,構成要件就不該當了吧 12/25 00:07
→ maniaque: 本版曾經有提問過類似問題,但不是機車 12/26 09:05
→ maniaque: 而是整個竊盜行為分為兩步驟 12/26 09:05
→ maniaque: 第一部分是把東西從原本位置移走到另外一個位置 12/26 09:05
→ maniaque: 過一段時間,確認原物主放棄尋找後 12/26 09:05
→ maniaque: 再找時間把東西從容大方的拿走 12/26 09:06
→ AlphaMC: 既然已經報警又是公訴就隨他去啊,最後拿到不起訴書就更 12/29 17:55
→ AlphaMC: 能肆無忌憚的移車了 12/29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