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ustSad: 互相告對方的律師團先嚇嚇對方看誰狠 12/25 15:42
→ Googletime: 地制法看一遍再來發文啦 12/25 17:59
→ ultratimes: 帝雉法是規範行政機關,不是對人民 12/25 18:00
→ ultratimes: 就像假設中央規定食品不得標示某成分,地方卻說要標示 12/25 18:01
→ ultratimes: 帝雉法上面會寫要標還是不標嗎? 12/25 18:01
推 CKYww: 地方牴觸中央的規定會無效 所以人民只要遵守中央的阿 12/25 18:09
→ ultratimes: 人民又沒有宣告法令無效的權力 12/25 18:30
→ ultratimes: 誰無效還是要上法院或是主管機關宣告吧 12/25 18:30
→ ultratimes: 你要人民去判斷誰無效?什麼時候人民對於法律的 12/25 18:31
→ ultratimes: 了解需求要這麼高了? 12/25 18:31
推 km0220: 無知不是辯解的理由。 12/25 19:22
民眾有遵守法律的義務,但是當一堆法律都要遵守且各自有牴觸時
該如何處理並不是民眾該知道的事,這就是辯解的理由
→ CZXtar: 沒上過公民課的才會有你這種困擾 12/25 20:20
公民課那種只教皮毛的,實務上能用多少?
公民課有教過 憲法 法律的地位,還有教法律牴觸憲法,憲法無效
但請問公民課會上到法律牴觸憲法時該怎麼處理嗎?
很多人不知道,難怪八卦版常常有"法官判違憲"之類的笑話言論
雖然法律牴觸憲法時,法律無效
但是是否違憲就連普通法官都沒有權力講,當法官遇到疑問時
依據大法官釋字371,法官應先申請釋憲由大法官解釋
請問哪個公民課還會上到大法官釋字371?現在公民課都當行政法在教的喔?
我還不知道現在的公民課已經先進到行政法教科書的程度了
同樣的地方和中央有衝突時
想當然地方無效,但人民並不能自行認定他無效,這很難懂嗎?
→ tentaikanso: 你需要地制法第30條 12/26 09:39
→ tentaikanso: 覺得權利受侵害本來就是訴訟救濟,不要訴訟程序,怎 12/26 09:43
→ tentaikanso: 麼認事用法? 12/26 09:43
※ 編輯: ultratimes (1.175.72.139 臺灣), 12/26/2020 13:49:56
→ a9301040: 大濕誰跟你說地方一定無效,釋憲文好好念 12/27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