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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競逐 有時候中央規定要這樣,但是地方偏偏有不同的規定 如果遵守地方的規定,會被中央開罰 遵守中央規定,會被地方開罰 但也不可能兩個都遵守 依法律的原則,中央法規當然是優先 不過這是執法的原則,對人民來說同樣都是面對法律 也就是對人民來說並沒有哪邊優先的問題吧? 還是說這種問題只能透過訴訟,因為遵守地方/中央 因此才違反 中央/地方 之類的作為訴訟標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72.1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08877900.A.F50.html
JustSad: 互相告對方的律師團先嚇嚇對方看誰狠 12/25 15:42
Googletime: 地制法看一遍再來發文啦 12/25 17:59
ultratimes: 帝雉法是規範行政機關,不是對人民 12/25 18:00
ultratimes: 就像假設中央規定食品不得標示某成分,地方卻說要標示 12/25 18:01
ultratimes: 帝雉法上面會寫要標還是不標嗎? 12/25 18:01
CKYww: 地方牴觸中央的規定會無效 所以人民只要遵守中央的阿 12/25 18:09
ultratimes: 人民又沒有宣告法令無效的權力 12/25 18:30
ultratimes: 誰無效還是要上法院或是主管機關宣告吧 12/25 18:30
ultratimes: 你要人民去判斷誰無效?什麼時候人民對於法律的 12/25 18:31
ultratimes: 了解需求要這麼高了? 12/25 18:31
km0220: 無知不是辯解的理由。 12/25 19:22
民眾有遵守法律的義務,但是當一堆法律都要遵守且各自有牴觸時 該如何處理並不是民眾該知道的事,這就是辯解的理由
CZXtar: 沒上過公民課的才會有你這種困擾 12/25 20:20
公民課那種只教皮毛的,實務上能用多少? 公民課有教過 憲法 法律的地位,還有教法律牴觸憲法,憲法無效 但請問公民課會上到法律牴觸憲法時該怎麼處理嗎? 很多人不知道,難怪八卦版常常有"法官判違憲"之類的笑話言論 雖然法律牴觸憲法時,法律無效 但是是否違憲就連普通法官都沒有權力講,當法官遇到疑問時 依據大法官釋字371,法官應先申請釋憲由大法官解釋 請問哪個公民課還會上到大法官釋字371?現在公民課都當行政法在教的喔? 我還不知道現在的公民課已經先進到行政法教科書的程度了 同樣的地方和中央有衝突時 想當然地方無效,但人民並不能自行認定他無效,這很難懂嗎?
tentaikanso: 你需要地制法第30條 12/26 09:39
tentaikanso: 覺得權利受侵害本來就是訴訟救濟,不要訴訟程序,怎 12/26 09:43
tentaikanso: 麼認事用法? 12/26 09:43
※ 編輯: ultratimes (1.175.72.139 臺灣), 12/26/2020 13:49:56
a9301040: 大濕誰跟你說地方一定無效,釋憲文好好念 12/27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