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ustSad: 原因眾多,你不講清楚你的情況 12/30 22:39
→ JustSad: 簡單說,發生地和管轄權。 12/30 22:39
發生地是在網路遊戲上,他在他家 我在我家連線對戰
※ 編輯: GrexJosh (1.160.90.28 臺灣), 12/30/2020 22:41:36
※ 編輯: GrexJosh (1.160.90.28 臺灣), 12/30/2020 23:03:53
※ 編輯: GrexJosh (1.160.90.28 臺灣), 12/30/2020 23:04:32
推 km0220: 新聞那個人蒐證是沒有問題的,但如果公佈就有罪。 12/31 00:10
→ km0220: 更正有犯罪嫌疑。 12/31 00:12
推 km0220: 沒去查裁判書但是我猜是被司法歧視吧...有前科的人通常起 12/31 00:19
→ km0220: 訴率跟定罪率都蠻高的,如果有請律師上訴他應該可以無罪 12/31 00:19
→ km0220: ...估計自己覺得經驗老道所以自訴結果不被司法採信就掰了 12/31 00:19
→ Blue6: 看檢察官 運氣不好你就買車票去囉 12/31 04:49
推 piguy2: 遊戲對話時如果都沒有知道他真實身份的人看到對話就告不成 01/05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