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witzki40: 應該是告訴代理人01/02 03:46
謝謝你
推 JustSad: 你家也太多災多難了吧?01/02 09:03
真的
→ maniaque: 你已經是 pro 了,這點小case01/02 09:07
沒錢找律師只能靠自己
※ 編輯: banana321 (59.126.212.247 臺灣), 01/02/2021 09:35:13
※ 編輯: banana321 (59.126.212.247 臺灣), 01/02/2021 10:39:24
推 km0220: a了一下原po蠻狂的
抱歉,不要肉搜我啊
※ 編輯: banana321 (59.126.212.247 臺灣), 01/02/2021 11:22:01
※ 編輯: banana321 (59.126.212.247 臺灣), 01/02/2021 11:28:48
→ taoist9999: 告訴代理人 +1 01/02 13:43
謝謝你
※ 編輯: banana321 (111.83.253.222 臺灣), 01/02/2021 16:15:57
早上看報案三聯單的案發地址 鄰里的“鄰”有打錯,不知道是否有影響,現在修正來的
急嗎?
※ 編輯: banana321 (111.83.253.222 臺灣), 01/02/2021 16:30:31
※ 編輯: banana321 (111.83.253.222 臺灣), 01/02/2021 16:37:26
如果有到民事是打民法185第二項 是吧
※ 編輯: banana321 (111.83.253.222 臺灣), 01/02/2021 21:56:09
※ 編輯: banana321 (59.126.212.247 臺灣), 01/03/2021 22:34:49
→ taoist9999: 請求權基礎是那個沒錯,你要研究的話,去圖書館借王澤 01/03 22:46
→ taoist9999: 鑑:《侵權行為》這本書(目前最新版是2015年6月版)01/03 22:47
→ taoist9999: 。 01/03 22:47
謝謝你,不知道大大,在那縣市我可以付費諮詢,其實我是真的不知道這個自己搞,勝算
如何,但又怕弄錯....
※ 編輯: banana321 (59.126.212.247 臺灣), 01/03/2021 22:51:57
推 JustSad: 這種詐騙案除非對方只是透過境外轉電話01/03 23:06
→ JustSad: 設點在境外詐騙台灣,設點在台灣詐騙中國01/03 23:07
→ JustSad: 目的就是要規避查緝與刑責。 01/03 23:07
→ JustSad: 換句話說,中國搜捕該據點或台灣破獲集團01/03 23:09
→ JustSad: 你才可能有機會拿回全部的賠償01/03 23:09
推 JustSad: 其次是,如果你只是因為這口氣堅持不和解01/03 23:12
→ JustSad: 最後結果未必是兩敗俱傷,很可能你含恨收場 01/03 23:13
→ JustSad: 如果碰巧是個真可憐和毫無財產人頭戶01/03 23:14
→ JustSad: 法官同情,或一張無法執行債權憑證。01/03 23:15
推 JustSad: 不過話說回來,人頭戶比較可能求和解。 01/03 23:19
→ JustSad: 他們怕官司和案底,願意賠錢了事。01/03 23:19
→ JustSad: 詐騙集團首腦應該都成精了魔神化01/03 23:20
大大我的立場是,詐騙集團主謀基本上是找不到,所以我會改找人頭戶賠償,基本上可以
在偵查庭和解是最好(希望可以拿回17萬),我又怕人頭戶是完全沒錢或是弱勢那種,真
的哭哭
※ 編輯: banana321 (59.126.212.247 臺灣), 01/04/2021 07:51:24
→ banana321: 因為我同事也是被騙交付帳帳戶,最後被起訴,賠了不上 01/04 07:53
→ banana321: 錢,有上訴二審(有請律師),目前緩刑中... 01/04 07:53
看了,媽媽的對話紀錄,騙他的人,應該是大陸人,他們的對話方式明顯和台灣不一樣。
我是自己有加詐騙集團帳號,又發現是台灣的講話方式。
希望可以好好落幕。差點上演家庭革命。也還好沒有親戚再願意借他錢,如果媽媽自己去
銀行匯款,或許就沒有這件事情了
阿姨還再三確認你是不是遇到詐騙,我媽再三保證不是.......
結果真的遇到了
※ 編輯: banana321 (59.126.212.247 臺灣), 01/04/2021 07:58:50
→ taoist9999: 王澤鑑的《侵權行為》那本書,關於第185條應該不到40 01/04 14:43
→ taoist9999: 頁而已。 01/04 14:43
→ taoist9999: 你看完後,那個觀念甚至可能會比一般律師還好的。 01/04 14:43
→ taoist9999: 實務見解:司法院民國66年6月1日例變字第1號會議決議 01/04 14:46
→ taoist9999: 民事贏的機率不低,至於能不能拿到錢是另一回事。 01/04 14:46
詐騙我媽的人是我媽群組裡面的人,第一次的人頭帳戶疑似也在裡面(同名同姓)
後來我跟詐騙集團繼續聊天,他給我2個帳戶,我各別匯款了1元,直接報警
※ 編輯: banana321 (223.137.183.27 臺灣), 01/05/2021 16:11:28
很不幸的事,如果媽媽群組內的那個人頭戶真的就是媽媽轉給去的人頭戶,因為對方是喑
啞人事,刑事可以減刑。
因為我叫我媽媽去問群組的創辦人,他說疑似人頭是喑啞人事,然後詐騙我媽媽的那個外
國人,就是喑啞人事加進去的。
我媽媽也有說那個外國人,有問我媽媽有沒有群組,他想加入,我媽媽沒理他
※ 編輯: banana321 (59.126.212.247 臺灣), 01/05/2021 19:43:59
→ ktvzn: 有錢會當人頭戶嗎?01/06 06:49
是啊,不然就是貪心,想說出借可以拿到錢,結果1毛都沒有。
推 piguy2: 身邊遇到的例子是人頭戶的家長幫忙還,人頭戶也有點可憐。01/06 07:00
人頭戶其實也是該死...
※ 編輯: banana321 (59.126.212.247 臺灣), 01/06/2021 10:14:46
※ 編輯: banana321 (114.136.166.12 臺灣), 01/07/2021 21:43:23
※ 編輯: banana321 (114.136.166.12 臺灣), 01/07/2021 21:44:35
結果我報警的已經轉移地檢署,我媽報警的還在分局
※ 編輯: banana321 (125.224.71.143 臺灣), 02/27/2021 20: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