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些問題 我阿嬤過世後有一筆存款約2百萬 其餘不動產土地房子已過戶給2名兒子 阿嬤子女共6人,有5人想平分存款但1人不同意想全拿,目前協商全無共識且極盡羞辱其他 兄弟姊妹 還以自己與阿嬤共同居住,擅自將住家所有物品皆為遺物為理由扣住阿姨們的結婚金飾,還 在同住阿姨的房門前張貼公告要求限期搬出,逾期未搬就將其私人物品視為遺物全權由他處 置… 請問這種狀況有適用法條可以反擊的嗎? 感謝 補充說明 房子已經過戶在2名兒子們名下,其一即是那位不願配合分配遺產想獨吞的二舅,大舅已過 世但舅媽與孩子們仍和與二舅家、阿嬤及阿姨一同居住於阿嬤家,為傳統大家庭居住模式。 照顧方面,阿嬤未生病前為阿嬤煮給全家吃飯,電費水費全由阿嬤支出,阿嬤在70歲左右生 病頻繁進出醫院,水電等費用改為二舅大舅支出、吃飯改為2家輪流煮給阿嬤吃,阿姨自己 處理吃飯,醫療費子女們協商支出,但二舅一直強調他支出最多。 在阿嬤生病時二舅就掌控整個阿嬤家,開始大量的囤積物品及養大量的狗,打擾阿嬤安寧, 私底下阿嬤一直抱怨二舅的行為,大舅家因為舅媽個性較軟無抗議反而讓二舅更肆無忌憚的 到處圈地,整個家都是他的東西。 現在二舅已自居為房子主人,不准其他人的東西放在他持有的土地上,也不斷要求阿姨及大 舅家搬出房子,想獨吞房子的使用權。 同住阿姨有要搬出房子但因年紀較大不好找租房、及想要回金飾還不願搬出,二舅為逼她搬 出把她的房間窗戶在寒流期間全拆了,故意不給她睡。 後面存款繼承的協商,阿姨及大舅媽提出存款分六分之一,二舅提出要房子及照顧費90萬及 家裡的家俱等才願意讓出6分之一的30萬…(目前卡在這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1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09607290.A.B68.html
saur176: 房子名子誰的01/03 07:53
maniaque: 能不能先說明一下,阿嬤這些年是誰在照顧的????01/03 09:56
※ 編輯: conomerk (114.38.48.164 臺灣), 01/03/2021 13:10:25 ※ 編輯: conomerk (114.38.48.164 臺灣), 01/03/2021 13:13:02
JustSad: 房子的部分沒有什麼使用權,二舅的。 01/03 21:01
JustSad: 獨吞的理由應該是扶養分擔與房租吧? 01/03 21:02
JustSad: 扶養分攤:大舅+二舅當時支出/外婆兒子女兒 01/03 21:04
JustSad: 但口說無憑,報稅和單據佐證推估。 01/03 21:06
JustSad: 其餘部分是否屬於阿嬤遺產看誰能證明。 01/03 21:07
JustSad: 如果以前阿嬤是戶長,你們認證有利。 01/03 21:08
JustSad: 如果一直是二舅戶長,有利他的論述。 01/03 21:10
JustSad: 除非你們能舉證你們購買支出或購買證明 01/03 21:11
JustSad: 金飾的部分,雙方都難舉證就給法院判。 01/03 21:13
maniaque: ??? 阿大舅媽有大舅放下的房產吧 01/03 22:49
JustSad: 感謝樓上提醒,我發現我看錯了。 01/03 22:56
JustSad: 房子如果是共同持有,二舅無權單獨做主。 01/03 22:57
JustSad: 不過一家人談判二舅敢這樣提出 01/03 23:01
JustSad: 可能還有很多重要細節沒有說。 01/03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