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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玩網路MMORPG出現糾紛 有個朋友A的遊戲帳號不玩了 把帳號給我和B玩 我們兩個人共同持有A的帳號 過了一陣子 B時間忙 沒辦法同時玩自己的與A的帳號 因此我後來把A的帳號買下來 轉贈與C C玩了快一個月 結果到了昨天 B和C在遊戲中產生了糾紛 B因為擁有這個帳號 開始使用電腦程式強制登入A的帳號 雖然沒有刪除裝備 但讓C整天無法進行遊戲 可能有人會想說 那改帳密就好了呀 剛好這個遊戲有安全性漏洞 帳號登過電腦的模擬器以後 就無法用任何方式剔除 除非B手動登出 所以連繫了A改帳密 仍然無法阻止強登的問題 聯繫B目前避不見面 同時LINE也拒回 由於對方沒有刪除裝備等動作 應該是無法告359 但告358有搞頭嗎? 而我方也確實受到無法進行遊戲的問題了 另外是 我雖然跟A買了帳號 有對話 匯款紀錄 同時A也願意配合出具帳號轉讓書給我 可是如果真的進入法律程序 會不會A也要出來偵訊庭? 最後想問如果刑358可行 細節上 我直接去警察局報案即可嗎? 還是有需要委任律師呢? 以上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86.1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09791741.A.6B2.html
iscu: 358 不過是可以先告知,問C是不是想跑警局 01/05 07:45
iscu: 更正 是問B 01/05 07:46
God03855: 提告是人民的自由 會不會成立是兩回事 01/05 07:55
Lailungsheng: 你可以告,但是用哪個法條,應該不是你說了算 01/05 18:44
mas1995: 原po應該是要問理論上會不會成立犯罪 不是要問能不能提告 01/05 20:25
mas1995: 不知道為什麼常常有人有疑問能不能告 01/05 20:25
mas1995: 就一直有人回可以但不一定會成立這種沒有幫助的答案 01/05 20:26
mas1995: 事實上又沒有人阻止原作者去提告 01/05 20:27
mas1995: 他們要問的幾乎都是會不會成立犯罪、請求權有無理由這個 01/05 20:28
mas1995: 層次的問題吧 01/05 20:28
Blue6: 去警局或地檢都可以 就358 看檢座傳不傳A 01/05 22:56
Dix123: Mas大別生氣 我用詞不夠精確啦抱歉 01/05 23:56
Dix123: 謝謝blue大 另外請益 如果訴訟期間人出國 請律師 01/05 23:57
Dix123: 作為全權的代理人是可以的嗎 01/05 23:57
Blue6: 就是請律師作為告訴代理人 01/06 01:40
Blue6: 其實你出國遇到庭期請假就好 改個期而已 除非是長期出境 01/06 01:41
Dix123: 好的 謝謝您 01/07 01:07
a9301040: 委任律師就不用出庭,出不出國沒差 01/09 14:33